为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效率,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市场竞争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编制印发了《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标准勘察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招标文件》《标准监理招标文件》等5份货物、服务类标准招标文件(以下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与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及《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等4份施工类标准招标文件一道,共同构建形成了覆盖主要采购对象、多种合同类型、不同项目规模的标准文件体系。
此次印发的《标准文件》适用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项目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等主要内容,作为适用于各行业领域的通用文本。为了积极适应电子招标投标发展方向和趋势,《标准文件》对招标、投标、开标等程序分别按照传统纸质招标投标和电子招标投标要求编制,并对有关条款设置了相同的序号,供招标人选择使用。
《标准文件》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及相关编辑出版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促进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信息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