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厅内文〔2012〕2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宛政〔2017〕27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制度》(宛政办内〔2014〕34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上报市政府请示报告类公文运转工作的通知》(宛政办〔2016〕4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公文运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文收发
(一)发文
1.提高拟稿质量。公文制发机关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制发文件,压缩发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2.严格传递渠道。发文单位要统一出口,通过政府办公业务资源网(以下简称内网)OA办公系统、正规机要渠道或纸质文件传递,严禁使用平信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非正规渠道发送公文。3.加强督办落实。政府系统发文时,要按照“谁拟稿谁主办,谁督办谁跟踪”的原则,在文件版记部分明确主办单位(科室)和督办单位(科室),以便跟踪问效。4.强化会签环节。OA办公系统流转公文的多人签阅环节,最后一名签阅人要结合所有签阅人签批意见,选择会签文件的下一步走向。5.确保发放到位。发文单位拟稿科室负责确定发放范围,分发科室负责公文发放。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除涉密公文外全部通过OA办公系统发送,对未接入内网OA办公系统的医院、学校、企业等单位发文,由公文主办科室负责发送。分发科室要制作分发记录台账、留存电子公文收发信息、机要信件凭证和签收人等信息,以备核查。6.依法及时公开。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公文,其它公文要全部在发文单位政府网站及时准确公开。
(二)收文
1.市政府办公室收文
(1)对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下发的公文、内部明电、密码电报等上级来文,省政府办公厅或省政府部门发送至市政府的传真和下级请示类网上来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文电科负责接收运转;
(2)对省政府下发的值班通知、县区上报的值班报告、兄弟地市发至市政府的传真和值班应急件,由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负责接收运转;
(3)对市委、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市政协或其他单位发来的纸质通知和文件材料,由市政府总值班室根据其内容通知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对口科室接收运转;
(4)对省政府督查室通过督查专网下发的督查通知,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接收运转;
(5)对省政府综合信息调研室通过信息采编系统下发的通知,由市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接收运转;
(6)对下级报告类网上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各对口业务科室负责接收运转;(7)市政府办公室不接收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非涉密请示报告类纸质公文,不接收不符合报送主体资格的临时机构、企业和个人文件材料。
2.政府部门收文
(1)实行归口管理。公文接收部门要及时查收内网OA办公系统来文、机要公文信件和各类纸质文件,制作收文台账,分类编号并详细登记公文接收时间、来文渠道、来文机关、主要内容、页数份数、送达人、接收人等基本信息以备查核。
(2)明确责任归属。收文单位若出现不按时签收电子公文(督查落实事项需反馈)、拆封机要公文信件或接收公文不进行统一登记运转等情况,则由收文单位负全部责任。
(三)退文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公文要素不全、内容和体例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公文接收单位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公文主办单位按程序限期重新报文;公文接收单位要建立公文退回台账,详细登记接收时间、退回时间、主要内容、承办人等信息以备核查。
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运转
(一)市长批示件运转
1.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市长办对市长批示件督办落实负总责。市长批示给副市长需要督查落实的批示件,由市长办公室转副市长并由对口服务科室办理督办;市长批示给县区、部门需要督查落实的批示件,转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市长办公室应建立市长批示件督办总台帐,各位副市长对口服务科室和市政府督查室应建立市长批示件办理督办分台账。2.及时落实反馈。各位副市长、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在收到需要办理落实的市长批示件后,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及时反馈;交办科室要按照批示紧急程度和时限要求进行提醒、督办、催办,并及时向市长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对临近办理时限和逾期未办结的批示件,由市政府督查室单独或商市政府办公室有关科室下发督查通知督办落实。
(二)副市长批示件运转
各位副市长的批示件由对口服务科室建立“XXX副市长批示件督办台账”督办落实,督办时限和反馈要求参照市长批示件办理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保持通讯畅通。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应定期维护计算机、网络、电话等办公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值班手机应保持24小时开机,及时接听、查看办公电话和短信。
(二)加强文件催办。一要强化跟踪反馈。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要根据来文内容和办理时限,及时掌握办文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交办事项,对超过办理期限仍未反馈的,应及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报告。对有明确时限要求和涉及重要事项的公文,收文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强化催办督办,一追到底,直至办结。二要确保内网OA系统公文运转顺畅。市政府办公室内部公文除涉密外应全部在内网OA系统上运转,对传递至市政府领导和副秘书长层级的网上公文,对口服务科室要指定专人提醒;市领导无法网上处理公文时,要下载纸质公文呈市领导签批,并将签批意见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代领导完成网上办理环节,严禁网上待办公文在领导签批环节滞留。
(三)坚持限时办结。一是公文办理时限要求。对紧急事项、突发性事件和抢险救灾等请示公文,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对内部明电,接收单位要根据短信提醒立即办理反馈;其余公文必须于每天上午、下午下班前各查收一次,并按程序办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待办公文,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办结;无明确时间要求的公文,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二是领导批示件办理时限要求。各有关单位收到领导批示件后,一般应于当日送有关领导、部门或县区办理;紧急事项应在1日内办结,一般事项应在3日内办结,其中较为复杂的事项可在1周内办结,要求了解、研究并报告情况的事项15日内办结,要求提出政策建议或出台政策措施的事项1个月内办结;有明确办理时限的事项,按要求时限办结。三是加强自查自纠。政府系统各单位和市政府办公室各科室应定期对办公资源内网“在办”环节公文进行跟踪、督办,确保“在办”公文按时办结。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类公文及领导批示下发后,发文单位要注重跟踪问效,加强督查落实,承办单位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对公文收发环节漏发漏收、运转迟缓,督查落实环节督办不力、反馈不及时等情况,市政府办公室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严肃问责。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5日
主题词:规范 公文 运转工作 通知
N001-2017-0000329 | 文 号宛政办〔2017〕6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9-20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