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吸引外资24条":可参与基建,总部落地给予资金奖励

来源:河南日报 

8月8日,省政府发布《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围绕进一步扩大开放政策、着力优化外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载体平台利用外资功能优势、加强吸引外资政策支持等4个方面,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24条具体措施,全面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水平,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

【扩领域】

扩大外资准入领域,外资可用于基建项目

未来,外资在河南的准入领域将扩大。《意见》指出,我省将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符合条件外资机构和企业的还可以享受到相关的税率优惠。

具体而言,先进制造业方面,重点取消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摩托车制造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服务业方面,重点放宽银行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外资准入限制,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

《意见》还专门提出,支持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同等适用政策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支持外资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我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同时,支持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外资企业建立各类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允许外资企业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优环境】

政府采购招投标,对外资企业平等对待

在着力优化外资营商环境方面,《意见》给出了6条细则。其中,要求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方面,依法依规对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

《意见》还承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程序。这意味着,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外商投资将在河南享受和本国投资者及投资相同的待遇。

同时,我省还将深化外资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推行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进度可查询工作机制,提升外商投资管理信息化水平。

【促落地】

跨国公司在河南建总部,我省将给予专项资金奖励

近年,一系列重大国家战略规划和战略平台相继落地河南。《意见》指出,将充分发挥载体平台利用外资功能优势。

《意见》指出,我省将提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陆开放门户功能。以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为引领,着力打造现代航空枢纽,加密国际货运航线,增开洲际客运航线,拓展中欧班列(郑州)铁路线网和腹地范围,推进空铁国外和国内“双枢纽”建设,打造多式联运国际物流中心。

同时,强化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加快融入全球和全国创新网络。

下一步,河南将会有更多跨国公司进驻。《意见》指出,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研发、营销、供应链管理、财务和利润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入驻。对新设立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功能性机构,由省财政统筹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给予奖励。

此外,对实际使用外资规模占所在县(市、区)30%以上的开发区,每年安排500亩土地储备指标,用于保障重点外资生产性项目用地,实际利用外资水平作为开发区升级、扩区、调区的重要考核因素。

【强支持】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子女入学、创业扶持等一站式服务

我省将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的政策支持。《意见》指出,支持各地制定完善吸引外资优惠政策。并且,赋予了各级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吸引外资优惠政策的权力。对我省就业、经济发展、技术创新贡献大的外资项目,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在政策、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实行弹性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的工业用地供应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支持外资企业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境外上市。对在我省新设立外资金融机构总部或地区性总部的,省财政按照其注册资本数额给予相应一次性奖励。

此外,我省将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河南外专百人计划等重大引智工程。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社会保障、户籍办理、签证证件签发、配偶随迁、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健、工商注册、创业扶持等方面,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务。鼓励优秀外籍留学生毕业后来豫就业创业。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