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 大气管理“十禁止”


稿件来源:南阳日报-南阳网


市中心城区范围(高速环线以内)实行大气管理“十禁止”:

1.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2.禁止无油烟治理设施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餐饮经营单位运营;

3.禁止“六全”措施不落实的各类建设工地开工建设;

4.禁止手续不全、无覆盖、冲洗不净、没有安装GPS定位系统的渣土车上路运营;

5.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6.禁止经营、加工、使用散煤;

7.禁止无油气回收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油品不达标的加油站经营;

8.禁止室外露天喷漆、喷涂经营生产活动;

9.禁止夜间(晚上10:00至凌晨6:00)各类工地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

10.禁止堆放、装卸、运输、生产等环节中未落实覆盖、洒水(喷雾、封闭)、除尘等措施的搅拌站、料场、石材加工企业生产经营。⑥3

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