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南阳市科学技术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订南阳市科学技术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现将《南阳市科技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 年 12 月 5 日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促进市科技局系统广大干部切实改进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南阳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精神处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及处理办法:

第一条   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简报无实际内容,与中央精神不符的,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二条   下基层调研迎来送往、走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给予当事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

第三条   用公款旅游、送礼、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在系统内予以公开曝光;

第四条   违规使用公车,超标准配备或装饰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在系统内予以公开曝光;

第五条   以父母过寿,子女出生、过生日、参军上学,乔迁新居,工作调整为由,违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在系统内予以公开曝光;

第六条   工作日中午饮酒的,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在系统内予以公开曝光;

第七条   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严明上下班时间,遵守工作纪律,若违反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南阳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精神处理办法(试行)》处理。

监督电话 :  63180703  63196783

主题词:南阳市 科学技术局 印发 监督检查 检查工作 工作制度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40-2017-0000063 宛科[2017]102号
科学技术局 2017-12-2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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