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南阳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按照《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宛科 [2008]04 号)和《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宛科 [2003]75 号)的要求,有关县(市、区)科技局、产业集聚区对辖区内企业申报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初步评审,并出具了推荐意见。市科技局根据有关县(市、区)的推荐意见,进行了审核确认。经研究,同意南阳红阳远大重工有限公司等 59 家单位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阳二机石油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13 家单位建立市级重点实验室。
希望建立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的单位,按照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快创新团队建设和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尽快建成推动单位乃至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动力源。市科技局将按照《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南阳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
2017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南阳市2017年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第二批)
主题词:同意 南阳 72 建立 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实验室 的通知
040-2018-0000003 | 文 号宛科〔2017〕111 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8-01-19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