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徐林刚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宛政〔201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6年初,徐林刚同志(现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副处长)由省委组织部和国开行省分行联合指派,担任南阳地区扶贫金融专员,挂职市政府副秘书长。

在我市工作期间,该同志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依托交流挂职优势和工作组机制,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融资”“融智”优势,加强融资模式创新,以“大额、低成本、中长期”开发性金融资金对我市脱贫攻坚、棚户区改造、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储备林建设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截至2017年末,国家开发银行对南阳累计承诺贷款380多亿元,管理资产余额188.44亿元,当年承诺中长期贷款80.14亿元,当年发放中长期放贷款资金60.44亿元,在河南所有地级市中位列前茅;精准扶贫贷款发放36.49亿元,位居各地市首位;实现河南省首个储备林PPP项目落地南阳,储备林项目一期融资推动取得重要进展;棚改项目融资从无到有快速推进,推动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融资金额305亿元,为南阳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鉴于该同志的优异表现,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给徐林刚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徐林刚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弘扬勇攀高峰的精神,努力创造更好的工作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平安、和谐新南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

主题词:关于 徐林刚 个人 二等功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8-0000176 宛政〔2018〕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2-0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