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18〕8号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大意义,提高认识,认真负责,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相关工作。市政府成立南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密切协作,互相配合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8〕1号)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位上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和官庄工区要及时落实工作经费,分别与所在行政辖区做好衔接,按时上报调查成果。中心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之外部分调查任务分别由卧龙区、宛城区承担。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依法及时提供土地调查需要的相关资料,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把握节点,按期完成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调查准备。 2018年第一季度,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调查经费,收集相关资料,完成技术协作单位确定和调查方案的编制、上报批准等工作。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 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第三阶段:汇总上报。 2019年2月至3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各县(区)成果,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4月至6月,进一步完善成果,按时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第四阶段:成果发布。 2020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经验收通过后,按照国家和省统一安排,及时向社会发布。
四、依法依规,严控质量
各县(区)要面向社会选择符合《土地调查条例》规定条件的专业调查队伍承担具体土地调查任务,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选择技术强、信誉好、质量高的调查单位和项目监理单位,为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县级要推行项目监理管理,对土地调查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管,明确责任人,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市级将引入第三方作为核查单位,全过程跟踪工作进展情况,严格审核调查数据。
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不能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完成任务的县(区),将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2日
(2017年12月26日,豫政办〔2017〕164号)
一、重要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协调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多规合一”的基础支撑。
二、调查内容
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和土地利用潜力调查等。
三、时间安排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分为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2017年第四季度,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落实调查经费,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实施阶段: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汇总阶段:2019年4月至6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汇总各地成果,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7月至12月,进一步完善成果,按时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土地调查办)上报。
发布阶段:2020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经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制定实施方案。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报全国土地调查办批准后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编制相应的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三)严控调查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调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数据。要完善质量监管机制,以市级为单位引入第三方,全过程跟踪调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质量。要严格落实调查验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际一致。对调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四)用好现有成果。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基础资料,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地形图、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湿地监测和沙化监测等现有成果,积极运用“互联网 ”、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提高调查效率,提升调查成果质量。
(五)保障工作经费。我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各自工作任务分担。各地要统筹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调查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浪费。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全面深入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教育广大调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南阳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马 冰(副市长)
副组长:
张群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建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马 林(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郑先波(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军供站站长)
尚 磊(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俊(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全献(市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群彦(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张 晌(市水利局副局长)
葛荣黎(市农业局副局长)
邹平洲(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李吉山(市统计局党组成员、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王 鹏(市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俊同志兼任。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河南省 政府办 办公厅 开展 第三 土地调查 查的 的通知
N001-2018-0000327 | 文 号宛政办〔2018〕8号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2-27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