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南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请示》(宛水土〔2018〕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局要认真履行职责,牵头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强化跟踪监测、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3日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N001-2018-0000428 | 文 号宛政文〔2018〕17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4-02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