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豫集聚办[2017]11号)和《南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宛集聚办[2018]2号),我市11家一星级及以上产业集聚区对742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进行了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并于4月3日在《南阳日报》进行了公示。经省产业集聚区联席办复核后,评价结果为:A类企业114家、B类556家、C类企业72家。现按照要求将A类企业、C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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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