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阳市科学技术局有关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新修订的市科技局有关制度,已经局领导班子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 年 5 月 16 日

南阳市科技局有关制度

一、工作制度

   1 、市科技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市科技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

2 、局长或局长委托常务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市科技局全体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市科技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市科技局全体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3 、局长外出期间,由常务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副局长外出必须向局长报告,外出前需要对所分管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4 、副局长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它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代表市科技局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或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局长报告。

5 、市科技局机关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本科室全面工作,对局长和分管副局长负责,其他工作人员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

6 、市科技局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工作,在市科技局统一领导下,在本单位的职责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市科技局工作部署。

7 、市科技局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局党组领导,保证政令畅通;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按客观规章办事;要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要与时俱进,务实创新,廉洁高效,依法行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科技事业做出贡献。

二、会议制度

   1 、市科技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局领导班子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制度。

2 、市科技局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组成,局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由党组书记确定。机关党委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3 、市科技局全体会议由市科技局全体工作人员组成,局长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4 、市科技局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

5 、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及局属单位人员组成,局长或局长委托有关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6 、市科技局专题会议由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参会人员根据议题和主持人要求确定。涉及两位以上(含两位)副局长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集会议。会议的组织工作由主持人指定的科室负责。

7 、市科技局应当精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对会议活动及培训实行审批制度。

市科技局召开的需要各县区科技局负责人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局长批准。市科技局召开的需要各县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县区长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分管副秘书长提出审核意见,分管副市长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召开或需要各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参加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批准。上级单位通过市科技局商洽在我市召开全国性、全省性会议,必须提前报告市政府,经同意后方可答复或安排。

8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局办公室督促主办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及时办理,并定期将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向局领导报告。

9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市级会议费定额标准执行。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礼品、纪念品;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三、调查研究制度

为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局党组科学决策水平和指导实际工作能力,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适应做好新形势下科技工作的要求,通过加强督促指导、明确目标要求、完善制度机制,着力提高调查研究能力、提升调查研究工作水平和成效,推动调查研究工作更深入、更扎实,有力推进我市科技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调研安排

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确保每年到基层或企业调研时间不少于 2 个月,要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三)调研内容

领导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确立调研课题,每年选取 1 — 2 个课题,于年初制定本年度调研计划。局主要领导的调研课题自行确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制定的调研课题,由局主要领导审定;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调研课题,由局分管领导审定。

(四)调研形式

在开展调研活动中,要采取座谈讨论会、实地考察、入户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从多角度认识和分析问题,制定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

(五)工作要求

1 、注重实际效果。要周密制定调研方案,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形成调研报告,运用调研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及时梳理汇总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提出解决办法,认真为企业、为群众办实事。

2 、严明工作纪律。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基层,倾听群众的心声,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化解矛盾。调研期间,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注意自身形象,做到轻车简从,文明节俭,不增加基层负担。

3 、加强跟踪落实。在调研活动中,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实行公开办理制度,决策透明化。调研结束后,定期进行跟踪回访,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

四、公文管理制度

  

(一)公文的制发制度

1 、制发原则

公文的制发 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公文条例规定办理。

   2 、制发范围

需要转发的上级有关文件;局党组研究需行文的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需行文的重要工作;需要科技局行文的正常工作。会议通知原则上不予行文。要严格控制公文的数量,保证公文质量。

3 、制发程序

第一条   起草。各科室、单位负责公文的起草工作。公文草稿要做到准确无误,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文字通顺。报送公文或文字材料必须正式打印。不符合行文要求的文稿退回拟稿科室、单位重新起草。

第二条   核稿。科室、单位拟稿后,由社会发展计划科、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并签写意见。核稿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行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内容是否属实。

第三条   会签。核稿后,由文件起草科室、单位报送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领导、信息公开和保密审察的领导审核、签阅。

第四条   签发。以科技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均由局长签发;局长因事出差等原因未能签发的,由局长授权的其他领导签发。外单位来科技局会签的文件由分管相关业务的领导签阅。

    第五条   印刷。局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确定文件号及印刷份数,交文印室印制。采用双面印刷。

第六条   用印、登记。公文印制后,办公室负责加盖印章并登记,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两份交由办公室存档。

    第七条   分发。由起草科室、单位负责公文分发。

(二)收文处理制度

        一般性收文管理制度

1 、上级和外单位发来的一般性文件、公函等,统一由局办公室签收、拆封、登记,送局长批签意见。

2 、办公室按照所签批的意见依次传阅或交有关领导、科室处理。外出开会发放的文件,根据保密级别需要交保密室登记的,要按程序登记保存。

     3 、局领导传阅后的文件,按局领导批办要求由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1 、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分管领导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2 、机要人员要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掌握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3 、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交办给相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4 、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外单位应持正式介绍信借阅。借阅文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归还,并履行借阅登记。

5 、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6 、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归档,按要求上交有关部门。

五 、 车辆管理制度

(一)用车范围

1 、局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下县、下乡和到外地市公务用车。

2 、局接待范围以内的接待用车。

3 、退休老干部参加重要活动用车。

    (二)车辆使用原则

车辆统一管理原则;不定人定车原则;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车辆使用与管理

1 、局机关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办公室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协助主任做好车辆日常管理工作。

2 、办公室建立派车制度和油卡加油(油卡与车辆绑定)、车公里登记制度。出南阳市区必须报局长审批,车辆管理人员接到局长批示后,方可派车。出车返程后,用车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延长行车距离、推迟返回时间;若特殊情况,用车人要向车辆管理人员说明原因。否则,违犯上述规定,司机有权拒绝出车。出车返程后,要及时把车辆停放在局机关院内,并向车辆管理人员通报车辆归来情况。

3 、司机下县、乡和长途出车按出差规定报销补助费。出车发生的路桥费采用 ETC 方法结算。

    (四)车辆保养维修

1 、车辆修理必须到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保养、维修。特殊情况需要到其它修理厂修理时,车辆管理人员经向局领导报告同意后方可安排修理。

2 、车辆日常保养、维修由车辆管理人员安排,维修费 1000 元以下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000 元以上的报局长批准后实施。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如实向主管副局长、局长汇报。

(五)司机职责

1 、司机要热情服务,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要自觉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教育。

2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行车。不在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英雄车、违章车。如果因违章造成车辆事故,由司机负责。

3 、司机出车归来后要把车辆停放在机关院内。

4 、司机不准擅自出车,不准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其他任何人也不得未经车辆管理人员批准私自向司机索要钥匙驾驶车辆。

5 、爱惜车辆,搞好车辆的清洁保养,要定期对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印章管理制度

1 、“中共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印章由机关党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各个党支部印章由支部书记管理,“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印章、“南阳市科学技术局财物专用章”和各二级单位的行政印章、财物印章由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工会委员会”印章和“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工会委员会财务专用章”由工会主席指定专人保管。局机关各科室涉及业务的印章由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负责保管;局属二级单位涉及业务的印章由各支部纪检委员负责保管。

2 、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所有印章的使用都要进行登记。“中共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印章由党组书记批准后方可用印;市科技局系统内部使用“南阳市科学技术局”印章须要经局长审批后方可用印。外单位来科技局会签的文件由分管相关业务的领导签阅后用印,保管印章人员要认真搞好登记。各支部委员会印章的使用由支部书记审批,各业务印章的使用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3 、严格规范印章使用审批程序,未经局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做主,更不得将印章私自转交他人管理或带出办公室。

(四)若发现伪造印章、非法使用印章等情况,要及时报告。对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用印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七、安全保卫制度

1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应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

2 、科室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请务必将机密的文件资料、贵重的财物等收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丢失。

3 、工作人员对所在办公室的用电设施、门窗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下班前要关闭热水器、电脑、灯具、空调及其它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到节约用电,安全用电。

4 、门卫人员要加强值班,对出入大门的人员车辆要认真进行询问登记,严禁收废品、推销产品、银行卡人员进入办公区,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机关实施非法活动。要发挥监控系统的作用,保持系统正常工作,记录完整有效。

             

            八、 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市科技局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依申请公开的科技局信息活动。

2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市科技局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3 、除市科技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市科技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应及时、准确,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拟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保密审查。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市科技局申请获取有关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报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②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③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或相关组织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 、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市科技局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①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③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④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6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别处理的,市科技局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7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市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市科技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二)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1 、新闻发布必须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客观真实的原则,围绕局党组的中心工作,主动公开科技信息,引导、影响宣传舆论,全面提升南阳科技形象;

2 、南阳市科技局办公室负责市级科技新闻发布工作,主管全市范围内科技新闻发布的组织协调工作。

3 、市级科技新闻发布会以“南阳市科技局科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为统一名称。

4 、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内容进行,举办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应重新办理登记审批手续。

5 、凡举办市级科技新闻发布会,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登记审批程序:

①涉及综合性情况的科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经局长同意后,由举办单位报市局办公室审核,由有关部门准备相关文字材料,由市局办公室把握口径并组织实施;

②涉及部门或行业工作情况的科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经举办单位主要领导审定,报市科技局主要领导审批,由举办单位组织实施;

③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归口管理的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由参与事件处置的局领导确定发布形式,按分工组织实施,在授权范围内按发布口径对外发布新闻信息;

④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⑤任何单位未经批准,不得举办科技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

(三)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1 、本制度由市科技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 、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②本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③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④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⑥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 、应当在每年 3 月 1 日前,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市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审核;在每年 3 月 31 日前在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2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3 、南阳市科技局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4 、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①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②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③其他公开后可能危机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5 、对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①由信息产生的科室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

②由信息产生科室业务主管领导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

③由信息公开分管领导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

   6 、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按公开的方法处理。

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8 、局保密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应当予以纠正。

(五)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1 、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是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

2 、由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负责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工作。对各科室、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实施责任追究。

3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责任与处理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4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和纪律,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 未按规定全面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

(2) 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突出,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人民群众有意见的;

(3) 无正当理由拒绝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

(4) 违反法律、法规,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或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不当侵害的;

(5) 对上级机关和人民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置之不理,拒不整改的;

(6) 其他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纪律的行为。

5 、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科室、单位和个人,按以下制度追究责任:

( 1 )责任的区分

未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做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由政府信息公开承办人承担责任;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或同意或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出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分别由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承担责任。

( 2 )责任的追究

 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告诫或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 影响正常工作,或者给群众造成损失的,对科室或单位提出批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奖资格;

ƒ 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科室或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对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局纪检监察做出责任追究决定前,应当全面、客观地调查取证,查清事实,认真听取有关责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根据情节与后果,准确区分责任,做出相应处理,并下达书面通知。

7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制度。被追究责任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要及时纠正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并将改正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局监察室。被追究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者,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提出申诉。

8 、本制度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信息报送制度

(一)信息报送原则

1 、及时性: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 、准确性: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确保准确。

(二)政务信息报送的内容以各科室、局属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局在推进科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主。紧紧围绕全市的科技工作,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政务信息。

(三)各科室、局属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搜集和整理本科室、局属单位的各类信息,经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及时上报。

(四)办公室负责收集各科室、局属单位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和审核,将审核后的信息报送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并按领导批示发布。

十、 督促查办制度

1 、立项 。对上级机关转来或本级领导批示督查的事项,都由办公室进行登记立项,写明来文机关、收文日期、办结期限、内容等摘要。督查件登记立项后,报请局主要领导批示。

2 、办理 。承办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都应按督查通知要求在规定办结期限内办结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办公室。

3 、反馈 。督查件结案后,办公室要本着“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搞好反馈工作。属上级机关交办的事项,经局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送上级机关。本单位领导交办的事项,可将办结汇报直接呈送领导阅示。局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项工作及有关事项的督查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

       十一、报刊订阅制度

1 、厉行节约。充分应用现代网络技术,单位原则上不订阅党报、党刊以外的报刊杂志。每年度局领导报纸限订 2 份,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根据工作性质各订一套相对完整的报纸、刊物,分类保存,资源共享,其他科室视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 2 份报纸。

   2 、办公室根据党报、党刊征订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统计算出各类报刊总量和总价,报局领导审批。审批后,办公室及时办理订阅手续。

   3 、需征订个人报刊的可以向办公室申请办理,费用自理。

十二、公务接待制度

1 、接待范围: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领导及各处室工作人员;兄弟市科技局领导及工作人员;市四大家领导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县市区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及科技局主要领导。

  2 、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严守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接待地点一般安排在机关内部餐厅或定点宾馆、饭店。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安排各类公务接待活动。接待对象按照规定标准(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凡需统一安排用餐的,应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只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以当地家常菜为主,就餐标准每天不高于 100 元 / 人。严格执行禁酒令,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协助安排符合住宿费限额标准的定点饭店、宾馆 , 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 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3 、公务接待由局长批准,办公室安排。当事人向局长报告同意后,办公室方可进行安排。

十三、值班制度

1 、机关值班实行全体工作人员分组轮流值班制,适逢节假日或重特大事件等值班时,实行昼夜 24 小时值班,具体值班安排事宜由局办公室负责。

2 、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并保持通讯畅通。

3 、值班人员如个人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时,要自行与其他同志调整值班时间,并告知办公室备案。不得找借口不参加值班和无故缺岗。

4 、值班期间,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特别重大或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局主要领导,并随时掌握有关情况,按领导批示处理。

5 、值班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情。值班结束后,认真办好交接手续。

6 、局属单位要合理安排节假日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名单、电话于放假前两天报局办公室。

十四、财务管理制度

1 、局机关行政经费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公务活动必须填写公务活动审批表,经局办公室、业务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2 、经费支出管理按实际财力进行计划调控,年初造计划,年底搞核算,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3 、经费开支分轻重缓急,首先要做到“三个保证”即保证局机关人员工资及社保开支,保证局机关正常办公开支,保证全局重点开支,其次解决一般性开支。

4 、对报销票据的要求。 购买物品、订阅报刊、杂志以及日常修缮等必须凭正式发票(税务局统一印制)或全省统一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非正式发票或非正规行政事业性单位收据均不予报销,报销人必须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报销时发现使用假发票、虚开和多开发票,不予报销,并移交局纪检组处理。

5 、财务开支实行办公室统一管理。所有报销单据都有办公室主任先行审核,再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

6 、差旅费用要坚持节约原则,出差补助及住宿费用,严格按照现行规定标准执行,费用要打紧,人员要从简。所有人员因公出差都要填写《公务活动审批表》,报局长批准;出差补助标准按《南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7 、加强借款管理,减少借款金额。公务活动,一般不再借支现金由个人用公务卡支出。活动结束后由局财务统一核算结账;如必须借支现金,必须报经主管财务副局长、局长审批,并提前 2 天交财务准备。

8 、办公用品购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和采购。 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机关人员需要办公用品时,经办公室进行筛选统计后,上报局长批准后统一进行采购,能用公务卡支付的必须用公务卡进行结算。报销时必须提供购物清单。如果无法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 1000 元以下可以使用现金支付,超过 1000 元转帐支付,达到政府采购标准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采购。

9 、严格控制外出培训、会议次数和开支,节约开支。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要求,外出培训必须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报销必须附带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培训通知,外出会议必须有相关部门的会议通知,否则不 予 报销。报销时使用的发票必须是正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单位收据,旅行社发票、餐费、出租车费和其它杂项开支不 予 报销。

    10 、严格遵守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次数。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要求,加强内部接待审批控制,所有接待必须上报局长进行审批,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地点是单位公务灶或市政府批准的定点接待地点,接待以安排工作餐和自助餐为主,如必须宴请,也要从简节俭,突出南阳地方特色,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控制陪同人员人数。接待费报销时必须有局长同意批字、菜单,如违反以上规定或手续不全者,不 予 报销。

11 、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买,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购买固定资产(固定资产为单价高于 800 元,使用年限超过 1 年的办公设备和建筑)时,由办公室编制固定资产购买计划,送交局监察室,由局监察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的要求进行审察,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严禁购买礼品、纪念品等。局监察室审核通过后上报局领导,局领导研究后决定购买计划,需要通过政府采购来购买的必须政府采购。固定资产在验收合格后,记入单位固定资产帐。机关全体人员要保管好固定资产,使用时要爱惜,如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无法正常使用时,要通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组织修理或重新购买;如发现固定资产丢失,则上报局监察室,由局监察室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时,由局办公室和局监察室一起统计固定资产核销目录,聘请有资历的会计事务所或市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科进行审核,出据审计报告或批准文件,经局领导签字后,方可进行固定资产报废、核销处理。

十五、卫生管理制度

1 、搞好卫生和病媒生物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卫生意识,营造文明整洁的办公环境。

2 、每日要清扫办公室地面,擦拭桌椅等,保持办公室整洁卫生。

办公室内物品摆放要整齐美观,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得在办公场所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3、 及时打扫会议室、接待室等,确保随时使用。

4、 办公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及垃圾桶等,要做到每日清理,保持清洁卫生,空气清爽无异味。根据季节特点,定期对办公区喷洒药物、投放鼠饵,消除蚊蝇鼠害,切断病媒传播来源。

5、 局机关院内的所有车辆要摆放整齐,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按指定的位置停放。对院子要适时打扫,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整洁。

十六、请销假和上下班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请销假和上下班考勤制度,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销假坚持事先请假、事后销假、严格程序和按管理权限审批的原则。请病假的必须是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的方可请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确定。

 1 、局机关工作人员请 病事 假,须填报“市科技局请销假审批表”(加盖机关党委请假专用章有效),实行请销假逐级审批制度。一般工作人员请 病事 假, 1 日内由科室负责人批准; 2 日内 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 局分管领导批准; 3 日及以上 由科室负责人、 局分管领导 提出意见,局长审批。 科室负责人请 病事 假, 1-2 日内由局分管领导批准, 3 日及以上 由局长审批。 局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批准。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可先口头请假,假期期满后,要补齐请假审批手续。

2 、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请 病事 假,须填报“市科技局请销假审批表”,一般工作人员,请 病事 假 1-3 日内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3 日及以上, 由 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提出意见, 局分管领导批准;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 病事 假,必须报经局长批准。

    3 、病假。分为一般病假、住院病假两种。一般病假天数原则上不超过 7 个工作日,一般病假应有正规医疗机构病情诊断证明,住院病假应有正规医院住院证明。病假累计 1 年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务鉴定,符合国家、省、市病退条件的,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4. 工作人员因公受伤,经医院诊断证明必须治疗和休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 、事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请事假。

(1) 一年内累计请事假不得超 15 个工作日 ( 其中:工作年限满 1 年不到 5 年的,事假不得超过 7 个工作日;工作年限满 5 年的,事假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 ;   

(2) 超过规定假期的,用当年的年休假冲销。

6 、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探亲假及法定公休假等,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超出时限均按事假处理。

( 1 )婚假。 28 天。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 18 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 7 日。

( 2 )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3 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 1 个月。

(3) 丧假。 1-3 天。

(4) 探亲假。指与父母、配偶分居两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亲假。①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 30 天。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 20 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 2 年给假一次, 45 天。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 4 年给假一次, 20 天。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 5 )法定公休假。工作已 1 年不满 10 年的,公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公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公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7 、病、事假工资待遇

按照宛人社薪 [2015]1 号文件《关于 2006 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规定执行。

    ( 1 )病假

    ①基础工资:病假累计在 2 个月以内的,原基础工资照发。病假超过 2 个月不足 6 个月的,从第 3 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 90% 计发;工作年限满 10 年以上的,本人基础工资照发。病假超过 6 个月的,从第 7 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 70% 计发;工作年限满 10 年以上的,按本人基本工资的 80% 计发。

    ②津贴补贴:工作人员全年病假累计 6 个月以内,津贴补贴照发;超过 6 个月的,病假的第 7 个月起,只发给生活性补贴、保留物价福利补贴,工作性补贴、岗位津贴和奖励性补贴不再发给(改革性补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发放)。

    ③年终一次性奖金。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和全年病假累计达到 6 个月的,当年年终一次性奖金不再发放。

    ④病假工资每月按 22 天折算,折算后的尾数四舍五入。病假期间工资待遇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作标准发放。

    ( 2 )事假

    ①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不含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下同)以内的,工资照发。

    ②当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以上不超过 30 天(含)的,从第 21 天起,每天扣发本人日工资的 40% (日工资 = 月工资 /22 天,下同)。

    ③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的,停发工资。

    ④工作人员事假无故超出批准期限的,按照旷工处理。

    8 、完善销假程序。请假人员假期期满后须准时到岗上班,同时按照请假审批程序进行销假。无故不请假或逾期不归、未销假者,按旷工处理。

    9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予以辞退。(《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

    10 、 将个人年度请 病事 假情况纳入年度考勤考核,请病假一年及以上者,当年不再参加年度考核。

     (二)上下班考勤制度

   11 、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岗。

12 、在工作时间和办公场所禁止从事网上炒股、 聊天、玩游戏、收看影视片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3 、 严格遵守上班纪律,不得无故串岗,脱离工作岗位。

14 、严格外出报备制度。局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因公离开本岗位外出,必须到局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局办公室须建立报备登记簿,对外出人员、人数、事由、时间进行认真登记。

15 、局属各单位也要参照局机关建立本单位上下班考勤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工作时间临时外出,须到局办公室登记报备。

16 、局机关办公室每天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整理,每周进行张榜通报;党办协助作好数据汇总统计,列入平时和年度工作考评。

17 、加强对上班纪律的检查,由局办公室牵头、党办参与,每周不少于两次对局上下班纪律和在岗工作状态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列入个人平时和年度考核成绩。

18 、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处罚:对每月累计 3 次迟到、早退者,当月的平时考核不能被评为良好及以上;对每月累计 5 次迟到、早退者,扣除当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对每月累计 7 次迟到、早退者,扣除第十三个月工资和文明奖;对当年累计 20 次及以上者,除执行上述经济处罚外,并进行政纪处分。 (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九条第七款 )

十七、离退休干部管理制度

1 、定期不定期传达 、学习党和国家的时事政策和老干部政策。

2 、每年为每位老干部征订一份《老年春秋》杂志。每人每年报销 200 元书报费。

3 、局机关干部退休时,局里及时办理退休相关手续和证件,及时更新基本信息并建立数据库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根据老干部需要协助办理出国(境)、重症慢性病申请等手续。

4 、局机关干部退休时,做到“三个一”:局领导谈一次话、开一个座谈会、赠送一件纪念品。

5 、根据安排分期分批组织老干部进行健康体检。对有特殊情况的可由老干部工作人员协调有关单位解决或帮助家属到医院单独进行检查。

6 、每年年底召开老干部新春座谈会暨情况通报会,介绍局当年的工作情况和下年发展规划,征求老干部对科技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机关老干部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鼓励老干部献计献策发挥余热。

7 、传统节日及文体娱乐活动。在重阳节组织参观南阳城市建设成果等活动,庆祝节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保健知识讲座, 积极组织参加市里举办的老干部文化娱乐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8 、老干部 80 岁寿辰,局领导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登门祝贺。在老干部患重病住院时,局领导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到医院看望慰问。

9 、慰问老干部遗属及特困老干部。春节前夕对局老干部遗属进行慰问,并对生活特困老干部进行帮扶。

10 、特殊情况处理。老干部出现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出,报告局主要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本着有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落实,没有政策规定的可有老干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老干部的理解,共同把事情办好。

11 、老干部后事处理严格执行老干部政策和民族政策,协调有关单位和科室,会同家属妥善处理,使家属感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12 、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主题词:印发 南阳市 科学技术局 有关 制度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40-2018-0000018 宛科〔2018〕33 号
科学技术局 2018-06-0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