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8〕27号

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8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2018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根据《南阳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每年在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一批中小学校,逐步解决“超大班额”“大班额”问题,促进中心城区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以区为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重在落实”的原则,落实《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2—2020年)》,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努力扩充中心城区教育资源,着力构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教育需求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中心城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建设任务

(一)2018年新建改扩建项目

卧龙区

1.市第四十四小学校(原卧龙岗王营小学)扩建项目。位于车站南路卧龙岗街道王营社区,整合原村办幼儿园资源,新建教学楼9100平方米,新增学位1200个。

2.市第十八小学校扩建项目。位于工业北路光武街道白庄社区,扩征教育用地5.41亩,新建教学楼7000平方米,新增学位1200个。

宛城区

3.市第二十四小学校迁建项目。位于汉冶路以北、A9路以西,规划用地44.22亩,实际用地29.44亩,规划规模48班,新建校舍面积约23876平方米,增加学位2160个。

4.溧河乡吕庄小学校扩建项目。位于南延泰山路以西、雪枫路以北、长江路以南、南延仲景路以东,五里堡街道吕庄社区,新建教学楼5960平方米,增加学位1260个。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5.市第二十四中学校迁建项目。位于长江西一路以东、长江路以西、信臣南一路以南,规划用地145亩,规划规模48班初中、36班小学,新建校舍面积46280平方米,增加学位4020个。

市直

6.第一中等职业学校(市二中分校)项目。由原第一中等职业学校整合为南阳市二中分校,规模为24班高中,改扩建教学楼6000平方米和餐厅,增加学位1200个。

以上项目完工后,增加学位11040个,市财政补助资金合计17210万元,2018年市财政补助资金合计6884万元。

(二)其他建设项目

1.市二中项目。科技楼维修及消防设施配置,建设资金220万元。

2.市十三中北校区项目。新建室内体育馆附属项目及逸夫楼、餐厅维修,建设资金280万元。

3.市十五小项目。两校区校园内绿化美化,建设资金230万元。

4.市实验中学校项目。学生公寓楼消防设施安装及维护、学校大门维修,建设资金260万元。

5.市二十二中学西校区项目。水电管网维修、消防设施安装,院内道路、广场、大门、操场维护,建设资金180万元。

以上建设项目共需资金合计1170万元。

三、2018年推动建设项目

1.市十五小学东校区项目。位于范蠡路以北、现十五小东校区北校门西对面,预留教育用地15.2亩,规划规模为两个年级24班,新建校舍面积16000平方米,增加学位1200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2.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项目。位于溧河乡郭店村,规划在经一路以东、纬十路以北,新建教学楼4670平方米,增加学位1440个;在校门前拟征地6.69亩,用于修建学校操场,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草店小学校迁建项目。位于长江路与信臣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用地59亩,规划规模36班小学,新建校舍面积21000平方米,增加学位1620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4.市二十一学校西校区综合楼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北环路西段,规划新建综合楼5320平方米,新增学位800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5.市三十六中学校综合楼新建项目。位于南阳光电产业集聚区内,规划新建综合楼9600平方米,新增学位2400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6.市第四十五小学校扩建项目。位于雪枫路中段、卧龙岗街道潘庄社区,规划新建综合楼7500平方米,新增学
位900个,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四、责任主体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承担各自辖区内中小学校建设责任,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建设项目。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领导小组,主管教育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财政、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等有关部门和卧龙区、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云杰、市教育局局长张清范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学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中心城区四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学校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对纳入2018年建设任务的区属学校建设项目,市财政按每平方米1200元补助,补助范围限于教学用房建设。征地费用依据国土部门核定的标准,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区属学校由市、区财政按8:2比例承担,市属学校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区财政、教育部门联合向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提出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市财政局依据市教育局出具的进度意见,下达指标文件,由区财政局负责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开工建设拨付应补助资金总额的40%,主体完工后再拨付30%,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拨付。市属学校资金拨付比例参照执行,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项目单位。中小学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工程管理

卧龙区、宛城区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标准,确保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严把进度关、规范操作关和建筑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把每个项目建成安全工程、精品工程。新建、改扩建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做好学校总体规划设计。

(四)加强考核督查

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价体系。中心城区四区政府(管委会)要定期上报项目进展、资金投入、整改落实等情况。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教育、住建等部门,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检查和目标过程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工程建设进度,每三个月观摩一次,半年评比一次,并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不履行职责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落实相关政策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学校建设所需相关手续,市、区发改部门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实行同级审批。落实好中央、省有关减免中小学建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 2018年中心城区中小学校新建改扩建任务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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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18-0000751 宛政〔2018〕2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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