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措施 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要求自今年10月起,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4.5天以内,其中工商登记办理时间不超过2.5天,公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时间不超过1天,切实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流程长和部门间信息互通互认不畅等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机制,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意见》。

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各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将申请人依次向各部门提交材料的传统办事流程,改造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流程,实现企业开办“一次办妥”。二是全面推广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完善提升全程电子化操作系统功能,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全程电子化系统随时、随地办理工商登记,实现“一网通办”,加快工商登记从“面对面”到“键对键”转变。三是试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打通企业开办的第一道关卡,实现企业名称和设立登记的“二合一”。四是试行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度。简化企业住所登记手续,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集群注册、“一址多照”。五是推行营业执照邮寄送达服务。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到窗口领取或通过邮寄送达方式收取营业执照。六是提高公章刻制效率。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允许申请人自主选择公章刻制单位,实现即来即刻、1天内领取。七是压缩申领发票时间。优化发票申领程序,将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天以内。八是实现企业开办信息共享交换。将工商登记数据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公安、税务等部门实现企业开办信息共享交换、互通互认,实现“一次采集、一库管理、多方使用、即调即用”。九是提高职工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十是加快推动“照后减证”。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加快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压缩企业从开办到正常开展经营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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