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新修订的《南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原《南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即行废止。
附件: 南阳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动物 应急预案 的通知
N001-2018-0001453 | 文 号宛政办〔2018〕5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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