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

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宛发改基础〔2018〕536号

内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乡县发改委、交通局《关于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内发改基础〔2018〕108号)收悉。经审查,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市交通运输局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是内乡县北部一条重要南北向干线通道,项目起点与拟建的嵩县境内S243线道路顺接,通过起点可与嵩县G345线沟通,项目终点与S329线平交,并与规划的S243线报事滩至内乡段道路顺接,通过终点可与沪陕高速沟通,区域内道路路段均已贯通,仅有项目路段为区域路网的一个断头路,因此,本项目的实施迫在眉睫。同时项目还可以与武西高速、S328线、S329线、G312线相连接,是对区域干线路网加密和优化的重要一环。同时项目的实施可加强贫困地区与外界的经济联系,使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得到充分的开发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路线走向及建设规模

   项目路线起自洛阳嵩县境内石龙沟宝天曼隧道入口处,与拟建的嵩县境内S243线道路顺接,然后路线穿越宝天曼隧道,向西南方向经西庄后与老路重合,沿老路向南经湍源、大块地、牡珠流,在鹿泥坑附近离开老路,跨河两次换岸后过两河口隧道,在两河口南接老路,沿老路经五道河至葛条爬,沿老路通道局部裁弯取直设置隧道通过,经万沟、大赵峪,在大龙经北湾水库淹没区沿山坡改线新建,过瓦屋岈隧道至咸水沟接老路,经北湾、花园与S328线平交后,继续向南经三道河、头道河至七里坪街,路线与Z010线灌二路平交后,向南经梨园、靳河后穿越野人沟隧道,经岗庙岈、梁坪,终止于内乡县余关镇报事滩,与S329线平交,并与S243线报事滩至内乡段道路顺接,全长61.606公里(扣除另立项设计的三道河至靳河段11公里、宝天曼隧道2.7公里、野人沟隧道2.655公里,实际建设里程45.251公里)。

     三、主要技术标准

本次改建段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局部60公里∕小时的二级公路保准建设,路基宽8.5米,路面宽7.5米;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50。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 《公路土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有关规定执行。安全服务设施及管理设施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执行。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投资为人民币86395.1578 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1909.2431 万元,工程建筑安装费用60235.0613元,占总投资的69.72 %。本项目资金筹措方案为申请国、省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自筹。

     五、建设工期为30个月。

六、同意项目法人由南阳市公路管理局承担。 (社会信用代码:12411300419031316X)

七、 根据国家招标投标法规定,该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重要设备购置和重要原材料的采购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情况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八、 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尽早开工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办理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落实有关建设条件。

九 、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018年10月12日

附件:

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 S243湍源至S329交叉口段公路改建工程

 分项

 

 

内容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投资估算(万元)

全部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核准

核准

 

 

746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1784

施工

核准

 

 

核准

核准

 

 

60235.0613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1505

主要设备及材料

核准

 

 

核准

核准

 

 

810.2463

其他

 

 

 

 

 

 

核准

21314.8502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委托招标方式)

核准业主选定的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资格、等级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其他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项目管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工可编制费、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文件编制费、专家评价(估)费、预备费等。

                                      2018年10月12日

 

 

 

主题词:南阳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s243 s329 交叉 可行性研究报告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10-2018-0000192 宛发改基础〔2018〕536号
发改委 2018-10-1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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