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南阳市企业研发投入县(区)财政补助配套经费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财政局:

为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关于对我省研发投入工作的整改要求,根据《南阳市财政局 南阳市科技局 南阳市发改委 南阳市国税局南阳市地税局 南阳市统计局关于转发 <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发改委 河南省国税局 河南省地税局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 < 河南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方案(试行) > 的通知 > 的通知》(宛财教 〔2017〕 29 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清单的通知》(宛政 〔2018〕 8 号),按照宛财教 〔2017〕 29 号已经明确的资金补助办法,抓紧对2017年度河南省企业研发财政补助县(区)应承担部分给予补助。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报送 2017 年企业研究开发费用财政补助地方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通知》摸底情况和 9 月 20 日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发过来的拟扣减 2018 年度省财政补助清单,我市部分县(区)未落实到位,省财政将按比例进行核减。因此,凡未落实到位县(区),要尽快落实兑现。如果县(区)财政不予补助或补助不到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将核减 2018 年度补助经费,市财政将根据落实比例相应核减。下一步省市将对企业研发财政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政策落实不到位将承担相关责任。

请各县(区)务必于下周二( 9 月 25 号)下午 6 点之前把下达研发配套经费的文件报市科技局计划科,过期不予受理。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南阳市财政局

2018 年 9 月 21 日

主题词:南阳市 财政 配套 经费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40-2018-0000044 宛科〔2018〕64号
科学技术局 2018-10-2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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