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宛政办〔2018〕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228件、政协提案510件。为认真做好2018年度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法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各承办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做本年度重点工作抓实抓好。要继续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理机制,按照“定任务、定时限、定责任、定标准”的原则,明确专班、专人、专策,积极主动、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努力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奋力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二、规范办理程序,有力有序推动工作

(一)承办单位认为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确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在收到交办件起10日内,向市政府督查室书面说明情况,并附相关依据材料,经同意后方能退回,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或搁置不办。

(二)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列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主办和协办单位应分别办理并答复,或者协办单位函告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在办理工作中,主办单位应加强与协办单位联系沟通,听取办理和答复的意见,并牵头组织建议提案的面商工作;协办单位应主动将办理答复意见书面函告主办单位,并积极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面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全面办理到位。

      (三)建议提案的办理时限。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须在交办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委员。

(四)答复文件要严格按照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规定的格式办理(见附件1、2)。1.按正式公文行文要求打印,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注明承办人、联系电话,并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2.复文需注明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结果分类。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解决的,用“A”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其它客观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用“C”标明。3.承办单位在复文时应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答复,不能在答复中向代表、委员提要求。4.建议提案复文由承办单位寄送代表、委员,同时附1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3)。5.人大代表建议复文应寄送所有提建议人,对提案的复文只寄送前三名提案人,同时抄送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和代表、委员所在县区人大、政府、政协各1份。

(五)建议提案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总结本年度办理工作,承办建议提案5件以上的要将办理情况、办理经验、工作成效形成书面报告,于2019年2月5日前和电子文档一并报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

(六)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完毕后,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的有关要求,将建议答复和与代表沟通联系等情况上传至网上办理系统。

三、狠抓办理落实,确保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一)突出办理重点。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切合实际、科学合理的建议提案作为本单位办理工作的重点,深入研究、认真分析、准确领会,从建议提案中吸纳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将其转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促进政府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商。一是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民主协商的要求,坚持“先协商后办理、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班子集体研究办理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分级见面制度”。各承办单位自接到建议提案件20日内要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主动走访,摸清事由和背景;办中要多与代表、委员协商沟通,广泛征求意见;办后要及时主动与代表、委员联系,了解其是否收到答复函,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加以改进。三是提高沟通效率,采取请进来座谈交流、走出去协调商议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或有关单位、党派团体进行面对面沟通,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达到相互信任和理解,不断提高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满意率。

(三)强化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与研究问题破解难题相结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办前综合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寻找解决办法,并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整体上、根本上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对策办法。

(四)提升办理实效。各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严格按照办理工作规定,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抓紧落实,限期办结;对有办理难度但通过努力有望解决的,要想法设法解决好;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列出计划,制定方案,逐步尽快加以解决,让代表、委员看到阶段性的办理结果;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向代表、委员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五)严格督导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会同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协提案委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解决的建议提案办理的督办、调研、协调、指导力度。同时,适时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进度、网上办理、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督办,并按照有关规定从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市直部门及县区目标绩效管理。

电子邮箱:市人大选工委 xgw3311551@163.com

市政协提案委 nyszgh2@163.com

市政府督查室 nyzfdcs@163.com

附件:
1.承办单位答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办文格式
 2.承办单位答复政协提案的办文格式
 3.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9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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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18-0001624 宛政办〔2018〕6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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