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2016-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的通知

宛政〔2018〕48号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市直2016-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置好退役士兵是一项关系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政治任务,各接收安置单位要自觉执行国家现行退役士兵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维护广大城镇退役士兵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各接收安置单位要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1个月内到市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领取退役士兵人事档案等手续,并落实工作岗位和待遇。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4日


附件: 南阳市市直2016-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方案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市直2016-2017年度退役士兵安置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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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18-0001622 宛政〔2018〕4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1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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