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宛政办〔2018〕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豫政办〔2018〕55号)要求,结合 南阳市“双清单”编制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南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数据共享责任,按要求向各部门共享数据资源,最大程 度利企便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 南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8-0001816 宛政办〔2018〕6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