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18〕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豫政办〔2018〕55号)要求,结合 南阳市“双清单”编制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南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数据共享责任,按要求向各部门共享数据资源,最大程 度利企便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N001-2018-0001816 | 文 号宛政办〔2018〕67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8-11-30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