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市监〔2019〕2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文化局、卫生计生委、广播电视局、中医药发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改委(物价局、办):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实,现把《南阳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确保督导检查取得实际效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 公 安 局
市 民 政 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中医药发展局 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