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科技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组   长:张 梅

副组长:毕跃莲   崔云保   王东良   杜   鑫   薛瑞珂

        王   宇

成   员:王成晓   李连三   李佩洋   刘建忠   姚彦海

        刘怀举   程进远   李   涛   袁廷海   薛   任

        张天云   贺晨阳   袁卫伟   杨   华

专   干:张   珂   雷   旭   张   转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李连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协调局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单位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综合协调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王成晓

成   员:李连三   张   珂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总协调;

2. 负责与市文明办进行创建相关工作对接;

3. 负责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检查。

二、评议测试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彭忠文

成   员:马志远   周德正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考试,确保取得好成绩;

2. 负责与市文明办沟通协调,了解收集学习测试范围及资料;

3. 组织好群众评议及相关图片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环境卫生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李连三

成   员:李恒涛   黎建海

(二)工作职责

1. 负责搞好办公楼内外卫生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确保无死角;

2. 负责办公楼内精神文明知识、廉政文化墙制作等其它硬件设施的综合改造和完善工作;

3. 对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中的实地考察内容认真落实。

四、资料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贺晨阳

材料人员:雷   旭   张   转

(二)工作职责

1. 对照创建资料要求,收集、创建活动档案资料;

2. 认真协调市文明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 负责各类试卷的编印及相关标识版面的更换和制作;

4. 负责创建有关图片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9 年 4 月 2 日

主题词:关于调整 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40-2019-0000016 宛科〔2019〕22号
市科学技术局 2019-04-0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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