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南阳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宛政办〔2019〕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南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南阳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8日

南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 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豫矿联席办〔2018〕1号)要求,结合《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保护绿水青山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宛政办明电〔2019〕18号)精神,推进矿产资源绿色环保安全开发,严厉查处违法开采行为,保障矿产资源有效供给,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市政府决定用100天时间以“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生态修复、督查验收”为主要内容,对全市矿业开发秩序进行治理整顿,坚决打击无证采矿、私采乱挖、以探代采等违法采矿行为,最终实现全市矿业秩序明显好转,开发利用节约集约,矿业结构切实合理优化,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重点任务

一是对非法开采矿山,按照“三不留,一毁闭”(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毁闭井筒)的标准,由当地政府立即取缔。二是按照《南阳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宛环攻坚办〔2018〕189号)要求,对露天开采矿山进行综合整治,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度。三是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压实矿山企业建设绿色矿山的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质监、银监、证监等部门协同推进,坚持省、市、县三级联创的工作机制,确保2020年底我市绿色矿山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整治要求及时限

(一)全面排查。由县(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矿山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查清我市持证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现状等情况;全面查清非法采矿情况;逐矿逐项统计分析汇总,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4月28日前。

(二)集中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县(区)政府(管委会)统一安排部署,按矿山分类进行集中整治。

对证照齐全,但没有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环保、水利、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要求实施开采、治理和保护,特别是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矿山,要立即实施停产整治。各县区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整治矿山名单和整治合格的标准及相关政策。

停产整治的矿山,要按照“一矿一策”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停产整治方案,并按照方案及时完成整治任务。整治完成的矿山,经当地政府组织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证照不齐全,或证照齐全,但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达标,未通过验收的矿山,由当地政府组织依法关闭,及时注销或吊销有关证照。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前公布名单。2019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三)取缔关闭。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对无证开采矿山,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标准,由当地政府 立即取缔,并封堵进出矿区道路,在矿区埋设警示牌,对拒不停止开采或屡查屡犯等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司法机关要追究直 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取缔关闭工作。

(四)生态修复。矿山企业要按照“谁开采、谁保护、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和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加大矿山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力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等设计内容和批复要求,认真开展生态修复,努力恢复绿水青山。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责任主体灭失矿山生态修复的主体责任,采取地质环境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治理等综合手段,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景则景”原则,因地制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绿化工作,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减少和抑制大气扬尘。

责任单位:县(区)政府(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9年7月30日前全面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五)加强对“三区两线”的生态监管。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简称“三区两线”)及特定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环境进行保护,在完成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的基础上,逐步探索推进“三区两线”矿业权全部退出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杜绝人类生产生活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采取安装远程监控摄像头,建瞭望台、砌围墙、设立景观隔离带,在通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主要路口设立限高杆等手段,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进行24小时“盯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废物治理。要加大采矿废石废渣等固体废弃物的治理工作,对废石废渣治理实行台账管理。要研究制定废石废渣综合利用计划,出台相应鼓励优惠政策,推动社会企业投资开展废石废渣综合利用,实现废石废渣“吃干榨尽”,消除废石废渣造成的环境问题。对废石废渣的综合利用,在确保不发生二次污染的前提下,经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参照国有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废物利用。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疏堵结合,限小上大

1.优化建材类露天矿山布局。在矿产资源规划划定的开采区块基础上,按照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建材类开采规划区块,科学设置采矿权,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部分低山丘陵规划为整体开采区域,整体采平后,造地造林,改善环境。2.严格建材类露天矿山规模准入。新设立的矿业权必须经过当地政府同意,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的审批及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及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严格建材类露天矿山准入,限制小型矿山开发,鼓励大型矿山建设。新设建筑石料类矿山储量规模必须达到1000万吨以上,年开采规模必须达到100万吨以上,对现有开采规模为小型的建筑石料类矿山2020年底前全面退出。

(八)检查总结。在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治理整顿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结合自身的情况、特点,加强对治理措施、方法的研究和总结,进一步完善监管长效机制,对非法开采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深化矿产资源秩序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南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附后),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的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这次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责任向县乡村层层压实,对重点整治的区域要包片到人,要把治理整顿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一项任务艰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政策要求,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透明公开、快速推进的工作局面。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无证开采、以探代采等违法采矿行为,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开采恢复治理的矿山,提出限期整治或关闭意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方案和批复要求,对不具备环保生产条件、超标排放、扬尘污染的矿山,提出整治或关闭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会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开展全市废石废渣治理有关工作;公安部门加强民爆物品管控,负责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开采中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各县区电力部门对于政府明令关闭的矿山企业,应对其停止供电并拆除电力设施。对停产整治的矿山企业,要配合当地政府在相关设备供电侧加封,并留存工作记录;工商部门负责加强设立矿山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依法审查营业执照的发放,对关闭的矿山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及时吊销营业执照;交通部门负责建立卡点,对运输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对可疑车辆及时拦车检查处置;林业部门负责政策性关闭矿山和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及周边地形地貌整治后绿化的技术指导;水利部门负责监督生产建设单位做好矿山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未按批复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矿山,提出整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对不按照安全方案施工的或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采矿的企业,提出整治或关闭意见,同时加强尾矿库的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整治行动的工作经费,按规定退还矿业权价款或出让收益,会同有关部门处置相关资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严格矿山建设项目核准、备案。

(三)开展联合执法,加大监管力度

各县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等部门要切实落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之间加强联合执法,要做到主动联系、相互配合、协同推进,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威力;要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矿山企业的监督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因违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浪费破坏或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持证企业擅自增列开采矿种,超越批准开采范围开采的,一律按非法开采行为予以处置。要把此次专项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深挖背后“保护伞”,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建章立制、严格监督

1.建立违法案件举报制度。各县区要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举报案件,要登记建档,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要加以保护;要建立奖励制度,凡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可给予第一举报人适当物质奖励。2.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负责人及联络员,形成市、县联络员网络体系,加强联系和沟通。各县区领导小组负责人及联络人、联系电话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及联络人、联系电话请务必于2019年4月28日前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377-63108385,邮箱:nyltkszz@163.com)。3.实行信息交流制度。各县区要积极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形成简报上报,反映治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通报重大案件及查处情况。4.建立督导制度。市政府将抽调相关单位人员组成专项治理督导组,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督导,对在督导中发现的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非法开采现象高发频发、组织整改不力的县区在全市通报批评。

(五)加强宣传,形成社会共识

各县区、各单位要把矿产资源秩序治理整顿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结合起来,借势借力统筹促进。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查处、违法采矿现场关停取缔、警示约谈问责等活动进行公开报道,形成有效震慑。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打击非法采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务求取得显著成效。要突出抓好非法开采矿山的重点区域,建立健全打击非法采矿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措施,强力保障;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为不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南阳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 钫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群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许建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

王 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成 员:贾海玲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成林  市工信局副局长

郝一克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天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全献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王保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尚 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垠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平洲  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 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王晓冬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的协调工作,许建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南阳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日常执法,强化地方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有力维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秩序,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26号)精神,特制定我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惩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严守生态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努力打赢自然资源保卫战。

二、检查对象

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和2019年发现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4月29日前,市及各县(区)分别制定下发工作方案,启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核查整改阶段。2019年4月30日开始,各县(区)依据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卫星遥感监测图斑,认真开展核实工作,严肃查处并整改违法行为,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即组织查处并整改;对已经查处到位的违法行为,由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适时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推动工作开展。

各县(区)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7月20日、10月20日前通过卫片执法信息系统上报2019年第一、二、三季度下发的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和卫片执法情况汇总分析报告。2019年5月31日前,报送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2019年12月31日前,报送2019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市政府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各地卫片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从自然保护区和新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图斑、占用耕地面积15亩以上图斑、临时用地图斑、设施农用地图斑、上报拆除图斑以及疑似违法图斑宗数较多的县(区)和重点矿区进行实地核查,确定土地矿产违法重点地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重点地区的重大典型案件发督办函或直接挂牌督办。

(三)审核验收阶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实时完成对各地上报数据的审核。对数据填报不真实、土地矿产违法行为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启动问责。

四、主要任务

(一)认真核查卫片执法图斑,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通过内业比对、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和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以及特殊矿种等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扎紧制度的笼子,实施“增违挂钩”。建立违法行为与年度新增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约束性指标挂钩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即在考虑行政处罚(含行政处理)及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一个地区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自然资源违法数量,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指标等,按照一定比例暂扣,违法行为整改到位后再按比例退还。同时,建立健全以季度和年度监测为主、即时监测为辅的常态化卫片执法工作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

五、工作要求

卫片执法工作是落实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的重要举措,对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评估区域内自然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验日常执法工作成效、分析反馈前端管理和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各县(区)要树立“权责对等、严起来”的理念,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权力与责任、当前与长远、前任与后任、局部与全局等关系,严字当头,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担当,采取强有力措施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更加严密加强组织领导。一要严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卫片检查工作领导,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经费落实。要强化自然资源卫片检查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要严把工作质量关。把技术逻辑和行政逻辑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规范,及时纠偏,认真开展工作督导、图斑抽查和数据审核等工作,确保成果真实准确。三要坚持刀刃向内。对玩忽职守、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更加严格查处违法案件。一要依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依规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二要突出重点,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大、典型及调查阻力较大的案件,可报请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查处。三要严惩违法主体。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四要在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到位的基础上,加大整改力度,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特别是单宗面积大和占用耕地的地块,要抓紧组织报批材料,安排专人跟踪对接,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不能完善用地手续的,立即组织拆除,并复耕复绿到位,消除违法状态。

(三)更加严谨开展督查验收。一是建立通报制度。自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建立各县(区)卫星遥感监测图斑任务总表,每10日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任务完成量、完成比例等情况梳理排序后进行通报。二是实施“点穴”督导。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部署不力的县(区)实施“点穴式”督导,通过督导,使被督导的县(区)政府领导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严肃对待,摒弃侥幸心理,把压力真真实实地传导下去,不但要把注意力放在问题整改上,更要把注意力放在机制完善上。

(四)更加严肃开展约谈问责。坚持把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效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河南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根据各地卫片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约谈问责。对遗留任务大、整改比例低的县(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领导约谈县(区)局分管领导;对截止5月10日仍未完成整改工作量三分之二的县(区),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领导约谈县(区)局的主要领导,并适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区)政府的分管领导。

6月10日前仍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在确定问责地区时,不再“唯15%比例论”,对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混乱、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虽未达到15%以上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地区,对违法违规数量不大但不认真组织查处整改、得过且过的地区,对日常执法评估问题突出的地区,对非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地区纳入问责范围,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

六、其他事项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28日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矿产资源开发 开发秩序 百日 攻坚 专项治理 治理行动 实施方案 2019 自然资源 执法工作 工作方案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9-0000656 宛政办〔2019〕2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4-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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