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2019〕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宛政办〔2016〕68号)和《南阳市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宛政办〔2017〕40号)要求,2018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道路提档升级和路域环境整治为抓手,大力提升农村公路通达能力和服务水平,“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内乡县成功创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桐柏县创建为省级示范县。为鼓励先进,鼓舞士气,经综合评定,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内乡县人民政府等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交通运输扶贫,重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视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下一步工作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努力争创优秀业绩。
附件: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2019年5月29日
附 件
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
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一、特殊贡献奖(1个)
内乡县人民政府(奖励奖金1000万元)
二、优秀县区奖(2个)
桐柏县人民政府、方城县人民政府
(各奖励资金400万元)
三、先进县区奖(2个)
淅川县人民政府、南召县人民政府
(各奖励资金300万元)
四、进步县区奖(3个)
宛城区人民政府、镇平县人民政府、唐河县人民政府
(各奖励资金200万元)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的决定
N001-2019-0000818 | 文 号宛政〔2019〕1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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