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南阳市税局转请2018年度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结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 〕 119 号)文件精神,南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南阳市税务管理部门转请鉴定的 576 个项目进行了鉴定。经过专家鉴定、异议处理,最终鉴定结果为: 483 个项目通过鉴定,符合财税〔 2015 〕 119 号规定的研究开发项目条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93 个项目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将鉴定结果发给你们(见附件)。望各单位接通知后,严格按照鉴定结论实施,切实做好 2018 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工作。


                                      2019 年 8 月 2 日

附件:南阳市税局转请2018年度研发项目鉴定结果汇总表

主题词:发布 南阳市 2018 定结 结果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040-2020-0000015 宛科〔2019〕59号
市科学技术局 2019-08-0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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