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工信局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食品药品监督执法司法存在问题整改方案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印发《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抓好我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存在问题的整改治理,确保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落地落实,存在问题见底清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改目标

紧紧围绕《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市整改方案和部署会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查改贯通,持续加强食品医药行业管理,进一步提升食品医药工业企业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整改阶段划分

整改时间三个月:

(一)部署动员阶段(8月25日-9月上旬)

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和我局工作职责,成立市工信局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存在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市工信局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在全市工信系统发布启动开展整改行动的信息,全面动员部署,加强行业管理,督促和引导食品医药工业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二)整治规范阶段(9月中旬—10月10日)

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做好各相关事项:一是配合做好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食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督促引导食品医药工业生产企业落实企业食药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配合做好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组织的加大企业信用监管力度工作,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三)总结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20日)

上报整改总结,形成长效工作机制。10月18日前,将本系统整改工作情况分别报送市依法治市办和市场监管局。

三、整改措施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贯彻落实全市整改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和自身职责,和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配合做好市场监管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市食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督促引导食品医药工业生产企业落实企业食药安全主体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二)继续加强和规范食品医药行业管理

贯彻落实食品、医药工业政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食品、医药产业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支持食品、医药工业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改进管理、提高素质,开展对标达标,实施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强企业监(检)测能力建设等,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GB/T33300-2016),推动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质量诚信和责任意识,打造信誉品牌;配合做好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牵头组织的加大企业信用监管力度工作,实施部门联合惩戒。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治导向,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党中央在主题教育中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对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专项整改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全过程抓紧抓细抓实,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各县区工信部门也要把专项整改列入年度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立查立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过程管理。针对反馈问题和市依法治市办制定的整改措施,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拟定详细的整改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每项整改任务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进度安排等要素,逐条逐项推进落实。

(三)把握时间节点,强化信息沟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强化协同联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市、县两级工信部门要系统联动,协助配合,各县区工信部门要及时汇总报送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于10月17日前报送整改工作总结。

201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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