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应聘专家资格审核培训考试的通知

 

宛公管办【 2019 】 19 号

关于开展应聘专家资格审核培训考试的

通     知

   

各县区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评标专家队伍,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质量,根据《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66 号)的有关要求,省市公管办拟于 11 月份起会同省市公管委有关成员单位,对应聘专家进行资格和评标评审能力审核、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聘复审工作由省公管办牵头。初审工作由市公管办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卫健委等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初审指导组,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核组联合组织实施。初审指导组由各单位分管招投标监管的科级干部组成,负责指导专家审核组开展工作;专家审核组由各单位推荐的专家组成,负责本行业应聘专家的初审工作。初审指导组和专家审核组组长由市公管办负责同志担任。

二、时间安排

递交资料: 11 月 1 日至 7 日。

初     审: 11 月 8 日至 11 月 18 日。

复     审: 11 月 19 日至 28 日。

三、 资料递交

(一)新应聘专家需要递交的资料

10 月 31 日前在 “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信息系统 ” ( http://www.hnzhpbzjk.gov.cn/ ),注册完毕并已在网上提交审核的新应聘专家,请按以下递交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携带原件核查。

3. 职称 资格 证书复印件 1 份,携带原件核查 (中央企事业单位颁发的 职称 证书还需交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 工作 单位公章)。

4. 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携带原件核查。

5.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 1 份,并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6. 其他证明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7. 两寸免冠近照 2 张。

8. 考试酷网站( https://www.examcoo.com )注册的考试帐号(请登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二) 资格复审专家需要递交的资料

10 月 31 日前 将职称证书扫描件(大小为 100K 至 500K )发送到省专家库运维中心邮箱 hnszjk123@163.com 的 专家,请按以下递交资料:

1. 职称证书原件。

2. 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1 份。

(三)补考专家需要递交的资料

1.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2. 考试酷网站( https://www.examcoo.com )注册的考试帐号(请登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四、 专家培训

本次应聘不组织统一培训。为提升应聘专家的评标能力,省公管办委托有关单位对应聘专家应知应会的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评标专家行为准则、评标专业实务和电子评标等有关内容,构建了知识题库,应聘专家可自行到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 “ 资料下载 ” 栏目下载学习,并在考试酷网站 http://www.examcoo.com/ 用自己上报的帐号模拟练习。

五、 专家考试

本次专家征聘采取网上考试的方法,考试时间为 12 月 7 日(星期六),具体地点和考试人员名单及座次,在复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参加考试的专家范围为:

1. 通过今年复审的新征聘专家。

2. 2017 年、 2018 年通过复审但没有参加考试和考试没有通过的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

3. 7 月份因请假未参加今年统一培训考试的专家。

市公管办印发的《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南阳区域专家培训考试结果公告》 ( 宛公管办【 2019 】 17 号 ) 明确的考试不及格和没有请假的专家不得参加此次考试;往年违纪违规未解除处罚的专家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六、 有关要求

( 一 ) 本次审核只对新征聘专家和资格复审专家,其他类请求增加变更专业的,暂不予以受理。

( 二 ) 专家自备档案袋 , 档案袋上填写专家姓名、电话、单位和内装材料名称、份数,并标明新应聘专家、资格复审专家或补考专家。

联系人:李    琼  

电   话: 0377-63196580       

资料递交地点 : 南阳市发改委 ( 工业路 64 号 )102 房间

资料接收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2:30—5:30

附件: 1 、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申请表

2 、评标专家资格审核条件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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