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市科技局 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科〔2017〕28号),即日起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始受理2019年度第二批南阳市科技创新券认领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科技创新券认领企业的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具有以下科技创新条件:
1 、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
2 、开展有研发活动,近三年内企业应有科技项目立项、新产品、成果、专利或标准等创新成果;
(四)市级以上创新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企业、现代农业企业等,简化申领手续。
(五)支持创新活动。对经过认定(备案)的市级以上的众创空间、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平台内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支持,简化申领手续。
二、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
(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费用;
(二)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购买技术服务和技术成果,或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费用;
(三)企业研发机构提升研发能力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费用或者租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使用费;
(四)检测检验试验费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性检测和法定检测除外);
(五)已经申领科技创新券尚未兑现的,不得再次申领科技创新券。
三、科技创新券认领程序及报送资料
(一)企业登录“南阳政务服务网”在市科技局服务事项中选择“科技创新券后补助”进行网上在线申报;
(二)企业填写“南阳市科技创新券认领申请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企业研发费辅助账、企业所得税汇算表、税务或财政部门出具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专项审计报告等)、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简介或项目计划书以及相关创新性证明材料、企业诚信承诺书;
(三)各县(区)所属企业的认领申请材料报所在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报送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县(区)科技局于12月20日前将申领材料及汇总表报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宸 华万胜(系统技术支持)
地 址:南阳市张衡东路2016号市科技局7楼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管理科
电 话:0377-63134946
邮 箱:nyjhk@126.com
南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