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202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交通运输脱贫专项方案》(宛政办〔2016〕68号)和《南阳市四好农村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宛政办〔2017〕40号)要求,2019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以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交通脱贫为目标,以“四好农村路”为标准,将交通脱贫与“四好农村路”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多策并举,努力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不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农村公路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桐柏县成功创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方城县创建为省级示范县。我市“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数量达到3个、占全省的近三分之一,成为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最多的地级市。为鼓励先进,鼓舞士气,经综合评定,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桐柏县人民政府等2019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交通运输脱贫,重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下一步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锐意进取,奋勇争先,努力取得优异成绩。
附件:2019年“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2020年6月1日
附 件
2019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名单
一、特殊贡献奖(1名)
桐柏县人民政府
(奖励资金1000万元)
二、先进县区奖(6名)
方城县人民政府、内乡县人民政府、淅川县人民政府、南召县人民政府、社旗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各奖励资金280万元)
三、进步县区奖(2名)
卧龙区人民政府、新野县人民政府
(各奖励资金200万元)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9年度“四好农村路”建设暨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优胜单位的决定
N001-2020-0001141 | 文 号宛政〔2020〕8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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