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20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要求,在2014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19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04〕88号)等29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
二、对《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宛政〔2006〕86号)等24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见附件2)。
凡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废止文件所涉行政管理事项需制定新文件的,相关部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尽快予以制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N001-2020-0001145 | 文 号宛政〔2020〕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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