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宛政〔202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69号)要求,在2014年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2019年12月31日前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城镇住宅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宛政〔2004〕88号)等29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见附件1)。

二、对《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2006年-2010年)的通知》(宛政〔2006〕86号)等24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见附件2)。

凡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对废止文件所涉行政管理事项需制定新文件的,相关部门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尽快予以制定。

附件: 1.南阳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南阳市人民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主题词: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20-0001145 宛政〔2020〕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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