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产业集聚区联席办的要求,根据《河南省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豫集聚办〔2019〕1号)和《南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宛集聚办〔2019〕2号)规定,我市15家省定产业集聚区(不含邓州)对2019年度辖区内755家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和197家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进行了分类综合评价工作,并于2020年6月17日—6月24日对评价结果进行了公示。经过各县区复核后,评价结果如下:A类企业133家、B类企业680家、C类企业139家。现按照要求将A类企业、C类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 2019年度南阳市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A类、C类)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