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级盐业企业改制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解读材料

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阳市级盐业企业改制及人员分流安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出台《方案》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级盐业部门政企分开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3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2017〕3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17〕80号)、《南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盐业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宛编〔2018〕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级盐业实际,在征求市盐改联合工作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订该方案。

2020年4月,南阳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对《方案》进行了认真修改,使《方案》更好地体现了盐改精神,更加切合盐业实际,更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问:《方案》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方案》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做好盐业政事企分开,妥善分流安置人员,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充分发挥食盐批发企业在食盐专营中的主渠道作用,切实肩负起食盐供应、食盐储备、食盐安全、稳定盐价的责任。

《方案》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操作。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盐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加快盐业体制改革步伐,实现市级盐业政事企分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切实维护正常的食盐专营秩序。

(二)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以国有独资形式组建新的食盐批发企业,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积极吸纳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市场为导向,做到政事企分开。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促使食盐批发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四)坚持增强活力和强化监管相结合。依法落实食盐批发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坚持党对食盐批发企业的领导。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食盐批发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六)坚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力度,坚持稳步推进,科学确定盐业行政管理、盐业执法和盐业企业人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平稳过渡、务求实效。

三、问:《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方案》适用于市级盐业企业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县区盐改可参照此方案精神,在同级政府领导下梯次推进本级盐改工作。

四、问:《方案》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一)落实盐业政事企分开。积极推进我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食盐执法监督职能与食盐批发企业专营职能分离,组建新的盐业行政管理、盐业执法、食盐批发企业,实现市级盐业政事企分开。

(二)明确新的食盐批发企业治理结构。一是明确了功能定位。以国有独资形式组建新的食盐批发企业,其主要职能是做好食盐安全供应工作,履行政府赋予的平抑盐价、食盐储备、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和向边远贫困地区提供服务等职责。二是明确了组织构架。按照有关法规和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人治理体系,形成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监督机制;新的盐业公司为正处级规格,公司班子通过组织选派、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办法产生。三是明确了管理体制。新的盐业企业由市财政局(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公司党政领导班子任免和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明确资产处置办法。在清产核资、财务账款处理基础上,依规划转资产,将原市盐业局(市盐业运销包装有限公司)资产划归新的食盐企业。

(四)妥善分流安置人员。改革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澄清人员底子,区分不同类别和安置渠道,采取整体划转、竞争上岗、置换身份、与新企业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等办法予以分流安置。

五、问:落实《方案》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盐业体制改革联合工作组负责研究制定市级食盐企业改革政策,加强对我市盐业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及时评估改制成效,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政府。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共青团、工会等部门要做好职工组织关系、职工各项社保关系及职工档案的转移接续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对食盐企业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改革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市盐业执法支队根据改革内容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组,落实盐改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依法规范操作。企业改制前,企业产权持有人应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界定企业的实有资本数额。要切实依法依规操作,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盐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有关规定有序组织实施。

(三)降低改革成本。根据市盐改实施方案精神,市财政、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管等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国有盐业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涉及盐改的单位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责任,解决好事权范围内企业和职工的合理诉求,确保工作成效;在政企分开过程中,要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确保盐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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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20-0001408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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