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就《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南阳市出台《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去年以来,我国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修订完成《证券法》,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行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开展新三板分层管理及转板上市改革,我国资本市场工作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6月16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20〕22号),郑州、洛阳、新乡、安阳、许昌等地市也纷纷出台资本市场扶持政策。为抢抓重大政策机遇,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市委书记张文深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景劲松指示,我市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原有的资本市场扶持政策(《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宛政[2017]17号)),进一步优化奖励方式,加大奖励力度,拓宽奖励范围,有效调动企业上市的积极性。
(二)问:南阳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是什么?
答:到2024年底,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其中科创板2-3家);新增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以上;实现市值500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1家。
(三)问:新旧政策的主要区别在哪些方面?
答:一是提出南阳市2020-2024年企业上市发展规划。1.数量质量显著提升。到2024年底,在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20家以上(其中科创板2-3家)。新增完成股改企业100家以上。实现市值5000亿元以上的上市企业1家。2.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到2024年底,每个县(市、区)都拥有至少1家上市公司,彻底消除上市空白县。其中,高新区、唐河县、新野县上市企业分别达2家以上;卧龙区、内乡县、社旗县上市企业分别达3家以上;西峡县、淅川县上市企业分别达4家以上。3.融资能力持续增强。每年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不低于100亿元,到2024年底,新增资本市场融资500亿元以上,累计实现资本市场融资800亿元以上。直接融资比重显著提高,证券化率达到60%以上。
二是上市挂牌奖励力度加大。1.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奖励从20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奖励。2.对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奖励从150万元提升至200万元。3.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奖励从60万元提升至80万元,并且进入精选层后再给予120万元奖励,转板上市后给予上市板块对应的奖励差额。4.对从外地迁址我市的上市公司奖励从15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
三是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额度降低。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奖励从30万元降至20万元。
四是扶持范围拓宽。对拟上市企业年度股权融资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80%以上投资于我市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股权投资公司,给予投资额度2‰的奖励,最高限额50万元。
五是对单户资本市场融资补助给予限额。对上市挂牌企业和非上市企业实现直接融资的,按照其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该项奖励标准与旧政策保持一致,增加了“每户企业年度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六是建立完善企业上市容错机制。在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中遇到的土地、房产、对外担保等历史遗留问题过程中,职能部门突破常规和惯例,勇于担当,有效解决“瓶颈”问题,出于公心,没有为个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因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政策界限不明确等情形而出现一定程度工作失误或过失的,不存在主观故意的,可以进行容错纠错。
(四)问:企业在上市股改中增加的税费有何优惠政策?
答:1.拟上市企业改制涉及产权变更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市市场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房管中心等有关部门应按变更登记处理,尽快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费用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规定的市级权限最低标准收取。涉及市属国有股权以及需要进行国有股权转让确认的,市国资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快办理。
2.企业在上市股改过程中以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受益部分先征后全额奖励给企业。
3.企业在上市股改过程中因优化股权结构,以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转让股权而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受益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4.企业在上市股改过程中,因正常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而增加的企业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地方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需要补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按税收征管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延期缴纳。
(五)问:企业在上市、挂牌、再融资及并购重组“绿色通道”具体内容指什么?
答:1.在企业改制上市挂牌过程中,需要出具税收、社保、住房公积金、消防、安全生产、行政诉讼、仲裁纠纷、环境评价、国土规划、外汇、海关等方面合规性证明函件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在满足法定受理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限时办结;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办结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先出文件再补程序。对拟上市企业出现轻微违法行为苗头的,要及早提醒督促其整改完善,谨慎处理,避免因处罚形成企业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2.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房屋权属清晰,但因历史原因造成建房手续不全的,在办理不动产证时,根据企业上市需要,区分情况,按照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3.后备企业和已上市挂牌企业在辖区内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市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优先办理项目立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环评的审批、转报和核准手续。
4.对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挂牌企业和后备企业,市发改、财政、工信、农业农村、科技、商务等部门要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资格,并在申报现代物流、农业结构调整、科技型企业培育专项扶持、实施创新发展项目财政贴息、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节能减排专项补助、国家创业投资引导等政策性资金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5.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上市挂牌及后备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依法合规开展投贷联动、股债结合等业务,强化金融支持。
(六)问:企业申报奖补的程序怎样规定?
答:每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单位,向县(市、区)金融工作部门、财政部门申报。4月15日前,县(市、区)金融工作局会同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材料汇总审核后,共同向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申报,市金融工作局合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由市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计。
(七)问:企业申报奖补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1.企业签订协议、完成股改、辅导备案等重大事项未在市、县两级金融工作部门报告备案的企业,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奖励政策。
2.企业享受以上奖励政策,成功上市后5年内将注册地迁出南阳区域的,必须补交减免费用,并退还扶持资金。
(八)问:文件从何时实施?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解读材料
N001-2020-0002008 | 文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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