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申报人员专家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公管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位评标专家:

为加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充实和优化我省评标专家队伍,提升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质量,启动今年专家征聘工作 。《 2020 年度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聘的公告》 已经发布。为高质量做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申报人员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本次征聘审核工作由省公管办牵头,会同省人社厅、工信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水利厅、交通厅、卫健委、林业局等省直有关部门组成审核指导组,并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审核组联合组织实施。市公管办将参照省级组织形式成立审核组,开展初审工作。

二、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新聘专家网上报名: 2020 年 11 月 12 日至 11 月 20 日

现场递交资料: 11 月 21 日至 25 日

初     审: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6 日

(二)征聘条件

1.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 8 年并具有高级职称;

2. 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 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开展电子评标工作;

4.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履行职责;

5.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过刑事处罚或违纪违规处罚未解除的不得提出申请。本次征聘不涉及已入库正式专家的专业变更,已入库正式专家不得提出相关申请。持外省职称证的应聘专家应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职称确认后,方可申请。

三、网上注册报名

11 月 12 日— 11 月 20 日,新申报人员登录“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站( http://www.hnzhpbzjk.gov.cn/ ),在线自主注册报名。 11 月 20 日 18:00 后系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不再接受已报名人员修改信息。

原在库专家但现在已经停止抽取的(停止抽取的原因不能是刑事处罚或违纪违规处罚等)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四、评标专业填报说明

请根据《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 2018 〕 316 号)第三层级专业代码,结合本人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学历及工作经历据实申报,最多不超过 6 个专业。禁止跨行业、跨专业填报不具备评标能力的专业。具体报名资格可参照行业管理部门审核条件要求(见 2020 年度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聘公告)。

五、现场递交资料清单

1. 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2. 学历证书复印件 1 份,携带原件核查。

3. 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携带原件核查(中央企事业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交职称评审表复印件,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 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 份,携带原件核查。

5.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3 ) 1 份,加盖所在工作单位公章。

6. 其他证明所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

7. 两寸免冠近照 2 张。

8. 考试酷网站( https://www.examcoo.com )注册的考试帐号(请登记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9. 本人签字确认的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4 )。

新申报人员只递交纸质资料。

原在库专家但现在已经停止抽取的(停止抽取的原因不能是刑事处罚或违纪违规处罚等)申报人,需同时提交前 7 项材料的电子版。

六、有关要求

( 一 ) 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请分别按照资料清单的顺序排列,并装入档案袋中;

(二)资料递交地点 : 南阳市发改委 ( 工业路 64 号 )225 房间,联系人赵飞( 0377-63172698 ) ;

(三)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按要求提供完整资料;递交的纸质资料与网上报名资料或电子版不一致;不签订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报名诚信承诺书。

 

联系人:赵 飞  

电   话: 0377-63172698  0377-63150299        

邮   箱: nysggb2018@163.com

 

附件: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报名诚信承诺书

 

2020 年 11 月 17 日

 

 

 

 

 

 

 

 

 

 

 

 

 

 

 

 

 

 

 

 

附件:

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

报名诚信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 2020 年度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聘公告 等材料,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及 2020 年度 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聘 的有关政策;

二、真实、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

三、认真履行 报名 人员的各项义务;

四、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

五、 若 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承担 取消专家入库资格及其他 相应责任。

 

 

承 诺 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关于做好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申报人员专家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