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一、《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范围;

3、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构成与职责;

4、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对象;

5、火灾事故原因分析与责任的调查、划分和追究;

6、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形成、批复和整改评估等;

7、《规定》具体试行时间。

(二)解读材料形式

《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1、南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南阳市政务微博。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解读材料

(一)我市制定《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的背景是什么?

2020年7月30日、8月28日,河南省周口市接连发生两起较大亡人火灾事故。火灾发生后,周口市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相关要求,开展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党纪政务处理公职人员30名,并出台了《周口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同志和河南省政府副省长武国定同志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推广“周口经验”。南阳市是河南省经济、人口大市,全年火灾数量近两千起,制定我市有关火灾事故处理的规定势在必行。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主体和监管部门责任,强化警示教育”。

2020年9月23日,河南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并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建立了权责明晰、监督高效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同时,河南省安委办、减灾办、防委办联合下发的《2020年度省辖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中要求:“市级政府应当建立并落实火灾事故调查制度机制,严格火灾事故责任追究。”为此,我市研究起草了《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拟在全市范围内印发执行。

(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范围什么?

参照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和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下发的火灾延伸调查相关规定,明确5类调查范围,实行火灾性质预判,分等级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三)火灾事故调查组的构成与职责?

火灾事故调查组由市县两级政府决定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邀请纪委监委参加,聘请专家参与;成立程序为消防救援机构提出,报请本级政府审批并指定调查组组长;火灾事故调查组履行5项职责,实行组长负责制;调查组下设综合组、技术组、管理组等工作小组,落实人员回避原则。

(四)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的主要对象有哪些?

起火单位、当事人及知情人,经调查构成责任事故的火灾,当地党委政府、对消防安全有关事项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公职人员,以及行政村(社区)干部。

(五)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的调查、划分和追究?

综合分析、科学判定事故发生的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认定火灾性质,围绕使用管理、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政府(部门)监管等5个方面依法调查火灾事故责任。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处罚、处理的初步意见,按程序移交移送有关部门。

(六)《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对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形成、批复和整改评估等如何规定的?

火灾事故调查组形成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时限一般不超过60日,特殊情况须延长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且延长时限不超过60日,事故调查报告应按程序报审、报批和公开。较大火灾事故批复结案后一年内开展整改评估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七)《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南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开始试行。


主题词: 南阳市 火灾事故 查处 处理 规定 试行 和解 材料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21-0000917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6-28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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