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1〕26号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7月27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三年行动计划
为推动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优化商品交易市场集聚区布局,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南阳大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南阳“建设具有较强吸纳集聚能力和重要影响力的大城市”功能定位,以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市场经营环境为目的,按照“统筹规划、集聚发展,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场迁建相结合”的原则,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南阳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商品交易市场外迁工作,形成新的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市场集聚区,推动南阳商品市场体系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在2023年底之前,完成中心城区38家商品交易市场外迁。通过资源整合、集聚发展,把建材陶瓷、农副产品、汽车及汽车后市场、钢(铝)材、家具家装、农机农资、花药玉茶七大市场核心业态统一规划布局,努力打造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具有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的大型商品交易市场。争取到“十四五”末,形成中心城区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3家、年交易额超5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3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智慧运营的现代化商品交易市场体系。
三、外迁原则
(一)坚持统筹布局、集聚发展。对市场功能分区、业态重组、辐射带动、功能配套等超前谋划,对中心城区专业市场进行全面整合,培育市场规模优势。
(二)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研究制定市场外迁和承接地建设配套政策,整合市场资源,发挥市场经济本质规律和要素配置,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科学发展新机制。
(三)坚持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各辖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按照本行动计划,制定市场外迁实施方案,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场外迁工作。
(四)坚持规划引领、先建后迁。围绕本行动计划,抓紧编制市场外迁规划,以规划带动外迁工作。各辖区依据总体规划,尽快招商引资确定市场开发主体,积极引进先进运营管理团队,加快承接市场建设步伐。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外迁市场范围。凡南阳市中心城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入外迁范围:
1.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的;
.存在消防及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达标的;
3.配套设施不齐全,受地域空间限制转型升级困难的;
4.严重影响区域交通、城市环境,对市民生活影响严重的。
(二)科学合理编制市场外迁规划。结合南阳建设大城市的战略定位,分析中心城区现有市场业态,通过实施市场外迁,调整优化布局,整合市场资源,招引知名品牌,构建层次合理、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现代化商品市场体系,努力打造新兴区域经济中心的商品交易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科学编制《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用《规划》指导专业市场的合理布局和有序外迁。
(三)认真调查摸底,制定市场外迁方案。各区政府(管委会)是市场外迁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属中心城区内的市场进行摸底统计,掌握市场详细信息,按照“一场一案”“一企一策”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外迁实施方案,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将对各区政府(管委会)上报的方案和信息进行核实和汇总,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加快承接地市场建设。按照产业集聚、产城融合、配套完备的要求,加快七大核心业态市场建设步伐,努力把七大市场承接地打造成新兴区域经济中心、商品集散中心、加工交易中心。一是依托卧龙区建设国家交通物流枢纽项目,在王村区域规划1000亩用地,建设南阳新兴钢材城。对原钢材市场进行重新分区布局、提档升级,引进新业态,配套建设电子商务中心、商务楼宇,引进金融机构入驻,培育楼宇经济,打造功能完善、线上线下交易的新兴区域经济中心最大的钢(铝)材市场。二是在高新区百里奚街道规划1000亩用地,通过改造提升现有南阳奥博建材物流港基础建材经营区,扩建精品建材区、建材展厅区、综合加工区、现代化建材仓储区,打造南阳国际建材港。预计2023年底完成扩、改建以后,南阳国际建材港可容纳建材类商户2500家。三是在示范区玉皇庙附近规划2000亩用地,建设南阳农产品冷链物流港,形成辐射周边300公里范围的农产品及综合小商品物流园。一期建设蔬菜、果品、冻品、干调、副食等交易区,提供农副产品“一站式”专业采购平台;二期建设生活广场、分拣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三期建设中央大厨房和冷链中心。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可实现各类商品年交易额500亿元,形成新兴区域经济中心重要的商品交易中心、分拨中心与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四是在宛城区红泥湾镇规划3800亩用地,建设南阳国际汽车智慧城,项目以汽车展示、二手车市场交易、汽车配套物流为主体,作为汽车及汽车后市场主要承接地。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五是在宛城区黄台岗镇勾营村规划2000亩用地,建设家具家装类市场,预计年营业额达到10亿元以上。六是在卧龙区潦河镇国家级高新农业科技园区内规划400亩用地,建设化肥、种子、农药、农机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配套建设公共服务区、技术指导中心。七是在示范区院士小镇以东、黄庄以西、二户庄以南、月季大道以北规划400亩用地,建设以月季鲜花、艾草等地道中药材、玉石及玉雕、茶叶为主的花药玉茶综合市场。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8月1日—2022年6月30日)
1.制定工作推进机制、配套政策和考核办法,确定三年外迁市场名单,召开动员大会,启动市场外迁工作;完成市场外迁规划编制;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布局,落实土地指标,为市场外迁提供土地政策支撑。
2.各区政府(管委会)在对本辖区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辖区市场外迁实施方案、配套政策,经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实施市场外迁工作。2021年8月1日—2022年6月30日,启动外迁10个钢材、陶瓷建材等类市场。
3.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规划》,采取招商引资、合作建设等方法,尽快确定市场开发建设主体和项目,启动承接地市场建设。2021年8月1日—2022年6月30日,示范区启动农产品冷链物流港建设,宛城区启动国际汽车智慧城项目,高新区启动南阳国际建材港项目,卧龙区启动南阳新兴钢材城市场建设。
(二)重点搬迁阶段(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1.完成外迁承接地市场50%的建设任务。
2.完成50%以上市场外迁任务。
(三)全面搬迁阶段(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完成全部外迁承接地市场建设任务。
2.对推进难度大的外迁市场进行重点突破,完成全部市场外迁任务。
3.对承接地新建市场的市场功能、优化分区、智慧化平台建设等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建立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4.对宛城区、卧龙区政府和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三年市场承接地建设、市场外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总结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指挥部(附件1),各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市场外迁和市场建设承接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主体意识,加强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细化任务分工,制定配套措施,科学安排进度。完善任务督导落实机制,督导解决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和跨地区、跨部门的具体问题。
(二)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参照外地市场外迁经验,研究出台引导资金,对按期完成市场建设并搬迁开业的,根据项目建筑面积、投资额及工程进度进行资金支持;健全工作考评机制(附件2),对宛城区、卧龙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日常工作、外迁任务完成情况、市场承接建设进度情况进行考核,作为兑现奖惩和市委、市政府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对于保障服务不到位、多次出现推诿扯皮的部门,实行电视问政;对于未按要求完成市场外迁任务的区政府(管委会),每少完成一个给予50万元处罚,处罚资金通过财政专项结算扣款。
(三)强化政策支持。对纳入市场外迁计划并积极开展工作的建设项目,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联审联批;对入驻市场集聚区项目形成的土地出让总价款在上缴市财政后,扣除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应上缴和必须提取的相关资金后,形成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市级留成40%,余额部分补助所在市场集聚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原有政策更优惠的,按原有政策执行);对外迁市场交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50%进行奖励;对于大型综合市场集聚区,将在交通、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绿化等公共设施方面予以支持。
(四)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审批监管。中心城区除公益性农贸类市场外,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扩建商品交易市场和仓储物流项目。二是加强治安、消防监管。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日常巡查,震慑和及时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划定货运车辆禁、限行范围,加大对闯禁行车辆的查处力度;加强消防隐患排查,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加大对商品交易市场内各种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行为惩处力度,及时取缔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附件:1.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推进工作机制
2.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考核办法
附件1
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推进工作机制
根据市政府对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扎实推进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特制定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推进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政府副市长范勇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燕军庆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信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卧龙区政府、宛城区政府、南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南阳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为方便工作协调,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职责
(一)市指挥部工作职责
定期召开市级联席办公会议,研究市场外迁重大工作安排部署,研究市场外迁中金融、土地、财税等相关支持政策,协调解决市场外迁工作中出现的民生、信访、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二)市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制定年度市场外迁和承接地实施方案,下达年度各辖区、各部门工作任务,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协调市场外迁和市场承接地建设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督促中心城区政府(管委会)制定工作措施、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制定维稳应急预案等。
(三)成员单位职责
中心城区各区政府(管委会)要设立市场外迁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推进机制,负责本辖区的市场外迁实施和规划(含市场聚集承接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外迁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和市场项目招商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局负责督导相关部门落实市场外迁和承接地建设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土地收储供应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投资立项备案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场外迁财政优惠政策落实、辖区财税平衡调整及转移支付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场外迁承接地项目建设、协调市场周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作;市公安局负责迁建市场的安保工作;市信访局负责信访评估和信访稳定工作;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通过主流媒体对市场外迁进行系列报道,使社会对市场外迁认识、认知、认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最终取得广大商户的支持和配合;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场及经营业主的准入服务和市场交易行为监管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场外围主次干道环境秩序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新建市场列入规划内的道路建设、周边综合交通运力的调配和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各司其职。
三、工作协调推进机制
(一)联席办公会议制度
市指挥部联席办公会议由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主持召开,市指挥部成员出席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市指挥部办公室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二)建立督查督导机制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依据市指挥部下发的市场外迁年度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对任务落实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对工作效率低下、履职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问责。(三)建立市场外迁信息专报制度
实行市场外迁工作信息周报制度,及时对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中的重点工作进展实施动态跟踪。中心城区各辖区市场外迁指挥部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市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向市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报送市场外迁工作的动态信息。
附件2
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南阳市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落到实处,并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相关各区政府(管委会)的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涉及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的卧龙区、宛城区、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4个区政府(管委会)。
二、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考核工作根据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市场外迁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二)注重实效,推动落实
考核工作按照工作完成比例,如实反映市场外迁工作进度,从而确保市场外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中心城区市场外迁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市场外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和承接地建设完成情况考核三部分。
(一)日常工作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制定市场外迁方案情况、对市场外迁进行宣传动员情况、上报各种资料和表格情况、办理督察督办事项情况、周报的上报情况、各种文件的办理情况。
(二)市场外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全年度外迁任务完成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按照完成任务的比例计算。
(三)承接地建设完成情况考核
主要考核被考核单位承接地建设完成情况,任务完成情况打分按照完成任务的比例计算。
四、考核成绩比例
考核成绩是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市场外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和承接地建设完成情况考核三部分成绩之和,其中日常工作情况考核占总分值的20%,市场外迁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占总分值的40%,承接地建设完成情况考核占总分值的40%。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每季度排名通报。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区政府(管委会)进行排名,并在市委、市政府每季度重点工作会上通报。
(二)年度考评表彰。年终考核结果经市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报市指挥部批准,对完成任务的单位,给予表彰,并按照相关标准下拨市场外迁引导资金;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市中 市场 行动 计划 的通知
N001-2021-0000974 | 文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0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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