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河南牧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建立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科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按照《南阳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宛科〔 2018 〕 8 号),经主管部门推荐、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抽查考核、局办公会研究审定等程序,同意河南牧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 7 3家单位建立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8 个、南阳师范学院等 11 家单位建立南阳市重点实验室 15 个。

各依托单位要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在人、财、物的使用上给予充分保障,着力提高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研能力,提升开放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实现科技和经济的紧密结合。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科研平台建设的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及时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科研平台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2021年度南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名单

2021年 11 月 1 日

主题词: 同意 河南 智能 建立 南阳市 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 实验室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040-2021-0000084 宛科〔2021〕35号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1-11-0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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