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1〕6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油田中心幼儿园、第十一完全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教育局 :
你们《关于油田中心幼儿园、第十一完全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宛发改收费〔 2021〕5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油田中心幼儿园中的唐河幼儿园、双河幼儿园 2个市级示范园保教保育费为每生每月530元,华山幼儿园、黄山幼儿园、白河幼儿园(第四完全学校幼儿园)、第二十完全学校幼儿园等4个省级示范园保教保育费为每生每月630元。第十一完全学校幼儿园(未评定等级园)保教保育费为每生每月520元。周一至周五(仅限全日制幼儿园),幼儿在园时间超过正常9小时保教时间的,幼儿园受家长委托延长保教时间,幼儿园可收取延时托管费,延时托管费标准为每生每小时3元。
二、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非营利和 “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发布、多退少补”的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应提前告知和公示,收费必须单独立帐,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对于没交纳可自愿选择的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的幼儿,不得进行差别对待。
三、油田中心幼儿园收费标准自 2022年春期开始执行,至2024年春期结束,有效期两年半;第十一完全学校幼儿园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期开始执行,有效期三年。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保教费,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退费。
2021年11月26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油田 幼儿园 学校 收费标准
N001-2021-0001207 | 文 号宛政文〔2021〕68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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