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文 〔 2021 〕 15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
《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制总体方案
为规范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总公司)企业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 2015〕22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014〕25号)、《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属国有非工业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8〕14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南阳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制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国企改革相关精神,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公交总公司活力、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心,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强化公益属性。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公交总公司的领导,推进依法治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总公司改革中的启动、引导、控制、服务作用,建立健全公交行业监管体系,制定着眼发展、扶持有力、便于操作、利益调配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履行对城市公交事业发展的主导和监管责任,行使管理者选择权和重大决策决定权。
2.坚持公益属性的原则。始终坚持城市公交事业的社会公益属性,把公交发展体现在惠民、便民、为民的实践中,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加强经营管理,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线路结构,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企业效能为主线,科学核算经营成本,改善企业效益。
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改革对现有经营体制进行转换,彻底解决城市公交运营中存在的难点、焦点问题,为城市公交行业可持续发展建立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5.坚持依法依规、稳步推进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登记条例》等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履行法定审批、变更程序,进行规范操作。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改革过程中涉企人员思想稳定、工作稳定,确保公交总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运营。
(三)改制目标
通过企业改制,设立资源富集、运行规范的南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定名称),并入南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壮大平台实力。同时,建成与城市功能相匹配的城市公交体系,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灵活高效的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城市公交运行规范化、经营集约化、车辆舒适化、线路网络化、调度智慧化、服务标准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体系。
二、改制主要流程
(一)公交总公司提出改制总体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改制原则、改制方式等框架性内容。
(二)公交总公司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改制总体方案后,市交通运输局向市政府提出改革申请,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启动改革工作。
(三)根据拟定方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启动公司财务审计、清产核资等工作。
(四)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结果经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核确认。
(五)公交总公司制定公司改制具体实施方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批准。
(六)公司改制具体实施方案批准后,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公交总公司编制《公司章程》并报市财政局批准。
(七)《公司章程》经批准后,公交总公司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备并完善新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
(八)新公司登记注册后,并入南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改制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改制方式。公交总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关于改制产权结构。本次改制产权结构为国有独资,不涉及国有产权转让。
(三)关于企业股东(投资人)。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要求,第一步先改制为市财政局作为出资人的国有独资公司,第二步根据市政府要求,将国有独资公司进行经营性资产划转整合,并入南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四)关于企业注册资本。按照经过核实批复后的清产核资净资产值作为企业法人注册登记时的注册资本。
(五)关于企业名称。为便于公司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拟定名称为:南阳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六)关于债权债务处理。本次改革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公交总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七)关于资产处置。本次改革不涉及资产处置,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公交总公司的所有资产所有权。
(八)关于劳动人事关系。 本次改革不涉及公司的人员安置和身份置换,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公交总公司的所有职工。人事手续按照企业名称变更相关规定办理,职工 “五险一金”按照相关程序划转至新公司。
(九)关于改革基准日。 公司改革基准日确定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改革是全面落实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的关键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围绕既定目标,按照时间节点,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全力推进城市公交改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协同性,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全面性,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公交总公司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南阳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访局、市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公交总公司改革顺利完成。针对改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
(三)加强宣传,强化引导。公交总公司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答疑解惑,使广大干部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确保改革期间市区公交正常运营,确保公交改制顺利推进。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公共交通 改制 总体 的通知
N001-2021-0001329 | 文 号宛政办文〔2021〕1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12-27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