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2〕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和湖泊命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和湖泊依法命名。现将命名后的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和湖泊名称予以公布。
附件:1. 南阳市中心城区部分道路命名表
2022年1月18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市中 部分 道路 命名 的通知
N001-2022-0000079 | 文 号宛政文〔2022〕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1-24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