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2〕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市生态环保静脉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呈批<南阳市生态环保静脉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宛城管〔202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市生态环保静脉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建设规模。规划范围东至规划南环路支路,西邻林岗区间道,南至规划南环路,北至宁西铁路防护绿地。规划区总用地面积约为124.508公顷。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充分利用该区域所具有的自然、区位和交通条件,按照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要求,合理布局各类设施,打造土地集约利用、产业特色鲜明、环保设施齐全、生态环境优美的生态环保静脉产业示范园区。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对各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要加强落实,按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打造该区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你局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卧龙区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涉及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生态 环保 控制 详细 规划
N001-2022-0000099 | 文 号宛政文〔2022〕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1-29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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