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2020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
2021年7月27日,南阳市召开南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巩固提升推进会,朱书记指示:要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高度,把做好创卫巩固提升工作,作为加快现代化南阳建设、打造新兴区域经济中心的重要一环,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为民创建、创建永远在路上的意识,要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根据市委工作要求,市爱卫办代拟起草了《南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一)《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21版)。
(二)《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
(三)《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管理制度、监督考核、保障机制、附则八个章节三十二条。主要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建立了职责明确的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形成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格的城市卫生管理架构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制度保障、全面覆盖的城市卫生管理机制。二是建立绩效考核、市级领导分包街道办事处和中心城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监督检查通报、周五卫生日、星级卫生细胞评比、爱国卫生创建、社会监督八项工作管理制度。三是建立了巩卫巩文联动的工作机制。把无烟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测评体系。在省级以上卫生先进单位 (乡镇、社区、村)创建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健康单位(村镇、社区、企业、学校、家庭)等示范性创建活动。把卫生先进单位(乡镇、社区、村)作为同级文明单位(乡镇、社区、村)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四是建立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以属地管理为主,按照日常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对担负南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的单位实施月考核、月排队、月通报工作机制。
四、《办法》涉及的56个主要评价指标
1、国家卫生县或国家卫生乡镇≥1个;
2、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3、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3%或持续提升;
4、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100%;
5、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的比例>38.5%;
6、人均体育场地面积>2.2平方米;
7、每千人口社会体育指导员数≥2.16名;
8、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
9、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建成比例≥90%;
10、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有国家卫生县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被市级全面控烟法律法规规定覆盖;
11、道路装灯率100%;
12、主次干道每日保洁时间≥16小时;
13、街巷路面每日保洁时间≥12小时 ;
14、道路机械化清扫率≥80%;
15、城市管理信息化覆盖率≥90%;
16、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
17、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
18、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
19、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20、窨井盖完好率≥98%;
21、主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100%;
2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75%或持续提高;
23、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320天或持续改善;
24、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5、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
26、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
2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28、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
29、学校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比率>70%;
30、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100%;
31、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1小时;
32、学校眼保健操普及率100%;
33、中小学生近视率逐年下降;
34、中小学生肥胖率逐年下降;
35、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90%;
36、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90%;
37、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25%或持续降低;
38、甲、乙类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不高于近5年平均水平;
39、婴儿死亡率≤5.6‰或持续降低;
4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8‰或持续降低;
41、孕产妇死亡率≤18/10万或持续降低;
42、人均预期寿命≥78.3岁或逐年提高;
43、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44、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5%;
45、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
46、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
47、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呈下降趋势;
48、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85%;
49、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0、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1、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2、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3、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4、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符合所在地区域卫生规划要求;
55、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56、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卫生城市 管理办法
N001-2022-0000147 | 文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0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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