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独山片区规划二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宛政文〔2022〕1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南阳独山片区规划二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批南阳独山片区规划二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宛自然资文〔202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阳独山片区规划二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和建设规模。规划范围为规划二路以南、规划七路以东区域。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86公顷(约合27.9亩)。

三、原则同意《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和各类用地布局。《规划》充分利用该区域所具有的自然条件、区位条件和交通条件,建设以中医药、艾草研究为主导功能的片区,提升独山片区城市形象。

四、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规划;对各项公用服务配套设施和基础设施要加强落实,按照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新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打造该区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

五、你局和卧龙区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认真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划》审批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涉及对《规划》进行调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2022年3月21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南阳 独山 规划 地块 控制 详细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191 宛政文〔2022〕1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3-2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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