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招聘工作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任务部署,切实把《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要求落到实处,近期,国家科技部、河南省科技厅先后召开科研助理岗位开发部署动员会议,要求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结合南阳实际,现将招聘应届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岗位及条件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较强的组织协调、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5.应届专科、本科毕业生和刚毕业的研究生、博士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1 )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 XX 企业科研院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见附件),根据企业(院校)公告的时间将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联系方式等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 姓名”。

2. 资格审查。由企业、科研院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面试人选。

3. 考试(笔试、面试)。参加考试、面试时间,由企业、科研院校确定,并及时通知确定参加考试、面试人选。

4. 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由企业、科研院校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体检和考察时间听招聘单位通知。

5.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企业网站、南阳市和县(市)区科技部门网站上进行为期 7 个工作日的公示。

6. 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科研岗位助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7.上报。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将《科研助理 - 指标解释与标准数据格式表》按要求填报后上报到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

nycgk@126.com  电话 0377-63180700

四、有关说明

1. 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 XX 企业科研院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

2.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请及时查看招聘企业、南阳市和县(市)区科技部门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4.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附件:

1. XX企业科研院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信息公示表

2-XX企业科研院校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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