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南阳市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唐河县市场监管局,南阳供电公司: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省发改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宛政明电[2019]6号)等文件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工信局分别对全市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焦化9个高耗能行业执行产业政策和电解铝、水泥、钢铁、焦化4个行业能耗情况开展了甄别、核查。现将我市部分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通知如下:

一、差别化电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高耗能行业企业主要生产装备进行了甄别,经市政府批准并予以公示。我市现有铁合金、水泥、钢铁3个行业25家企业,其中淅川县玉典化冶有限公司(长期停产)6台9300千伏安和2台16500千伏安矿热炉、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2台450 m³高炉属于限制类,自今年6月1日起追溯执行差别化电价,用电加价0.15元/千瓦时;淅川县玉典化冶有限公司(长期停产)7台6300千伏安矿热炉属于淘汰类,自今年6月1日起追溯执行差别化电价,用电加价0.5元/千瓦时。其他均符合产业政策,用电不加价。

二、阶梯电价。依据市工信局《关于对拟执行阶梯电价企业能耗核查结果的复函》意见,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3个行业共22家企业能耗限额全部达标,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其用电继续按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执行。

三、加强监管。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差别化电价的核查、执行和监督检查,确保差别化电价政策落实到位。南阳供电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将近一年度差别化电价执行情况及时报送我委(价格管理调控科)。

附件:1.南阳市高耗能行业企业产业政策甄别情况表

2.南阳市电解铝、水泥、钢铁行业企业能耗核查情况表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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