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宛政办〔2022〕6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5日

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

为抢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政策机遇,推动我市更多优质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规范经营、发展壮大,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支撑,对标一流副中心城市,学习先进经验,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目标

紧抓北交所扩容和注册制改革的机遇,强化企业培育培训,搭建资本对接平台,全力破解企业上市难题,推动企业股份制改造,形成“报会一批、辅导一批、股改一批、签约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从2023年起,按照既定目标任务对县(市、区)进行企业上市工作考核,力争“十四五”期间除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外的15个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1家上市企业(指在境内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香港、新加坡、美国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以及在新三板挂牌)、3家完成股份制改造后备企业、3家进入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二、考核任务

(一)挖掘培育上市后备企业

对照后备企业筛选标准,认真摸排遴选本行业或辖区内有发展潜力、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择优建立行业或辖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梯次推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出台上市后备企业行业扶持政策,明确行业企业上市目标、年度股改目标以及培育措施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根据后备企业的上市进展、规范程度、与中介机构对接情况等,为不同阶段企业提供差异化服务;重点企业逐个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育计划,明确分包领导,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跟进、定期走访,实施精准培育。(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中医药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提升“绿色通道”服务质效

严格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定期深入企业调研,全面梳理收集企业上市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企业在政府采购、税收返还、人才招引、兑现奖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分门别类予以解决。对企业需出具社保、公积金等方面合规性证明函件或办理相关手续的,在满足法定受理条件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及时依法依规办理。行政机关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相关检查时,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本着不影响企业上市的原则,提醒督促其整改完善,按照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公安局、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急管理局、卫生健康体育委、水利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南阳海关,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化资本市场培训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对接证券交易所、河南省证监局、驻宛证券机构等专家资源,每年对县(市、区)金融干部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开展不少于2次的资本市场专业培训,持续提高金融干部和企业家的资本市场意识和实务操作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行业培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中医药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积极开展资本对接

坚持内培外引,加快我市政府引导基金设立进度,设立专精特新类、科创类、招商引资类等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及优秀基金管理人,共同参与我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并购重组等。积极争取省级政府政策性引导基金,加大对南阳的支持力度。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精准筛选有创新能力、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或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优质企业,建立项目库,邀请创投机构,组织开展线上和线下路演活动,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融资难题。与证券、基金等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每月为我市上市后备企业开展1次以上股权投资、上市咨询等资本对接服务,助力企业加快上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强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

抢抓“十四五”期间国家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有利时机,梯次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优、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科技型上市后备企业。一是强化技术创新支持。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出台专项政策,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研发能力,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对企业研发费用给予一定补助。二是发展科技金融。加强科技、财税、金融部门的工作联动,统筹协调科技金融资源,对科技型企业的产业化项目,可综合运用偿还性资助、创业投资支持、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以及科技保险补助等多种方式进行扶持,引导驻宛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科创事业部,鼓励其创新工作机制、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三是强化融资支持。运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搭建的“专精特新贷”融资服务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注册并提出融资申请。常态化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项银企对接会,广泛宣讲金融机构专精特新相关信贷产品与优惠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银行直贷、银担合作和投贷联动等信用类金融服务,满足企业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税务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各〔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企业上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主管副县(市、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推动企业上市长效机制,统筹推动企业上市工作,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企业上市工作计划,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如遇重大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存在的问题。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协调对接上市工作,将企业上市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服务保障

对于企业提出的属县(市、区)职责权限的问题,要通过直接转交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县(市、区)协调会议等方式及时办理。对超出县级政府职责权限的事项,由县(市、区)认定后上报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市直部门予以解决,重大事项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

(三)加强督导考核

企业上市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市金融工作局会同第三方机构对各县(市、区)和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开展考核,每季度对工作开展情况排名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市企业上市领导小组约谈相关县(市、区)和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进行问责;连续两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照有关程序对县(市、区)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附件: 1.南阳市2022年资本市场工作任务分解台账

2.南阳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2023—2025年目标任务分解表

3.县(市、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评细则

相关文件: 关于南阳市加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加强 工作考核 办法 的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2-0000662 宛政办〔2022〕6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09-2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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