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办〔2022〕85号
关于印发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30日
南阳市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57号)精神,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着眼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建设南阳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融入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推进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和充分共享,持续深化信用大数据应用,更好支持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不断丰富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为高水平建设“信用南阳”提供坚实支撑。
(二)基本原则。加强统筹、协同联动。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组织协调、信息整合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构建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鼓励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加快建设,充分共享。加快推进南阳市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各类信用信息充分整合共享,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建立高效务实的一体化服务机制。
创新应用,防控风险。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创新信用融资产品和服务,畅通融资渠道,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风险识别、监测、分担、处置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信息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信息使用权限和程序,落实信息安全保护责任,防止信息泄露和非法使用。依法查处侵权行为,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二、构建全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南阳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运行体系。以南阳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为枢纽,加快推进与全国、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横向联通市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数字普惠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市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专精特新贷”融资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供应链票据平台等市级行业融资服务平台,构建形成上下联通、贯通行业领域的全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和服务协同,形成融资信用服务合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整合。依托南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生态、不动产、行政管理、水电气、科技研发、金融资产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归集,实现“应归尽归”。鼓励市场主体通过“自愿填报 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根据省目录定期更新《南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建立完善数据校验、监测、防篡改等数据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科技局、金融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阳市蓝天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国电投南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信用信息开放共享。建立规范、高效、安全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立足工作实际,灵活采用物理归集、系统接口调用等多种方式共享相关信息。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要依法依规向银行、保险、担保、信用服务等机构(以下统称接入机构)提供基础性信息服务,将依法公开的信息整合形成标准化信用信息报告供接入机构查询。探索根据接入机构需求,按照区域、行业等维度批量推送相关信息,提供定制化融资信用服务。对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未经信息主体授权不得向接入机构提供原始明细数据,可通过与数据提供单位联合建模、构建“数据安全屋”等方式供接入机构使用;在充分告知信息主体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信息主体通过书面授权或在平台实名注册后线上授权等方式进行授权后,可提供数据查询、核验等服务,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三、增强融资服务支撑能力
(一)完善信用评价体系。综合运用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构建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符合中小微企业需求的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开展全覆盖信用评价,供接入机构参考使用。鼓励接入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定位,充分利用内外部信息资源,完善信用评价模型,实现对中小微企业的精准“画像”,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向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有关部门开放共享。探索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与平台信用评价有机结合,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二)创新融资信用服务应用。完善南阳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用户注册、信息查询、信用承诺、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统计分析等功能,精简办事流程,提升平台服务普及率和便利化水平。发挥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与接入机构、行业协会的联动作用,拓展能源、交通运输、物流、税收、贸易、电子商务、建筑工程、家政服务等行业信贷产品,创新开发招投标、政府采购、供应链、特色商圈等场景信贷产品。鼓励接入机构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依法依规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增信服务产品。推动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增加信贷资源,利用信用信息优化风险评估机制,创新续贷方式,增加中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支持更多中小微企业获得纯信用贷款,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四、健全支持保障政策机制
(一)常态化组织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对接与专题对接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政银企对接活动,建立银企对接活动情况通报和签约跟踪制度,定期跟踪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内部协同机制,确保对接工作实效,不断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
(二)加快推进企业融资“白名单”工作。建立完善企业融资“白名单”机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自主申报进入“白名单”。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金融机构遵循自主审贷和风险自担原则对“白名单”企业给予优惠的信贷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南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风险补偿政策联动,设立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基金,探索实施多种风险缓释措施。重建市级融资担保公司,加强与中原再担保集团合作,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增量,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局)
(四)建立监测治理机制。依托市“信易贷”平台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掌握中小微企业融资和金融服务情况,加强跟踪分析和动态研判,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各行业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要加强对获得贷款企业信用状况的动态监测,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并及时推送给相关机构。对依法认定的恶意逃废债等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金融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
五、强化工作落实
(一)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信用河南”工作专班、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融资相关信息归集共享,并做好与全国、省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衔接工作。市金融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要依法依规对涉及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快实现本领域相关信息系统与市平台互联互通,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二)加强信息安全保护。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市平台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保护。市平台要建立信息分级分类管理和使用制度,与接入机构通过签订数据共享协议、信用承诺书等方式,约定共享范围,规范信息使用。接入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规定和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信息管理要求,不得擅自变更获取信息的用途或使用范围。信息主体有权免费查询其在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上的所有信息,并可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异议申诉和信用修复申请。未经脱敏处理或信息主体明确授权,不得对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违法传播、泄露、出售有关信用信息。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渠道,依托“万人助万企”、政银企对接等活动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广泛宣传信用信息共享对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的作用和典型案例,在行政服务中心、涉企政府部门办事网点、专业市场等场所设置宣传推广展位,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服务覆盖面。接入机构要充分调动普惠、科技、运营等力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宣传推广,及时对平台注册渠道、使用方法、金融产品等进行说明,保证应用推广成效。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通报考核机制,加大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贷款规模、入驻中小微企业覆盖率、获贷中小微企业占比等关键性指标考核力度。定期对金融机构投放信用贷款规模、增速等指标进行考核,对工作成效较好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激励表彰。将利用信用信息共享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等考核评价。
附件: 信用信息共享清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
主题词: 印发 南阳市 加强 信用 共享 应用 企业融资 实施方案 的通知
N001-2022-0000837 | 文 号宛政办〔2022〕8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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