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填报 2021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的通知》(豫科企〔2022〕16号)和《河南省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暂行办法》(豫科〔2018〕23号) 文件要求,南阳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转请的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将拟通过鉴定的项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 5 个工作日 ( 202 2年12月24日 至 30 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说明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0377-63165555
市科学技术 局机关纪委: 0377-6317630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阳市税务局转请2021年度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项目鉴定结果汇总表
南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