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

一、《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方案》制定的背景

2.《方案》制定的依据

3.《方案》的划分结果

4.《方案》的适用范围

5.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二)解读材料形式

《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解读材料拟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1、南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南阳市政务微博

(四)解读时间

文件印发之日。

二、《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解读材料

(一)《方案》的制定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第十四条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我市于2012年划定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通知》,超过10年未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的市县要及时完成调整。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噪声管理,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提高区域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用地现状,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对现行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

(二)《方案》的制定依据是什么?

《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等法规和文件制定。

根据相关规定,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为以下5类:

1.0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3.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4.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5.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声环境功能区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种类型。其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三)《方案》的划分结果是什么?

本次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面积165平方千米,共分为4类。其中,1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3.69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14.36%;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74.50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45.15%;3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43.35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26.27%;4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23.46平方千米,占划分总面积的14.22%。

(四)《方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方案》适用于南阳市中心城区的城市开发区域,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至22:00,夜间22:00~次日6:00。《区划方案》包括方案文本和区划图,方案文本和区划图应同时对照使用。

(五)《方案》中关于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方案》规定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声环境质量负责;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对本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明确了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路、城市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

主题词: 南阳市 市中 环境 和解 材料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有效性
N001-2023-0000038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02-0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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