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政文〔2023〕1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高新区管委会:
你区《关于筹设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宛开管文〔2023〕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等规定,综合评审意见,同意设立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按程序报河南省教育厅备案。
南阳联合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为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中等职业学校,业务上接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和指导,办学规模暂定为1800人,专业设置按有关规定报批。你区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学校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建设,坚持产教融合,创新培养模式,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2023年3月24日
主题词: 南阳市 人民政府 同意 设立 南阳 联合 中等职业学校
N001-2023-0000092 | 文 号宛政文〔2023〕10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4-04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