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去年以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房地产业的利好政策,从供需两端发力,多方位惠企惠民,降低群众购房负担。截止今年 4 月 26 日,我市原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在一年的施行期间内,共为 6847个人才家庭购房实施补贴,补贴总额达到8347 万元,有效降低了各类人才购房负担。该政策目前已到期,如何继续有效满足人才购房需求,同时兼顾到其他社会群体购房需求;如何为房企纾困解难,促进其良性发展,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房源,出台相关后续政策,有利于确保政策持续发力。经借鉴郑州市、信阳市、漯河市、襄阳市、三门峡市等省内外其他地市成熟经验做法,审时度势,结合实际,出台了该《通知》(宛政办〔2023〕号),以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重点惠民惠企举措
(一)多项补贴惠民,降低住房消费负担。
一是继续实施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大中专以上学历人才和新市民,凡 2023 年4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符合相关条件的,以货币形式给予1万至5万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的个人(或家庭)可以同时享受其他购房补贴。
二是实施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以货币形式给予一次性1万至2万的购房补贴。享受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购房补贴。
三是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政策。对在市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以货币形式给予一次性50%的契税补贴。享受契税补贴的个人(或家庭)可以同时享受其他购房补贴。
四是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从提高多子女在职职工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购房最高贷款限额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两方面入手,加大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的支持力度。
五是从三方面入手,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一是落实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及时调整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是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推行存量房“带押过户”、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旧贷新,简化住房消费贷款手续,降低购房负担。
以一个符合条件的本科生二孩家庭购买价值100万的首套新建商品房为例,其可同时享受人才购房补贴2万、二孩家庭购房补贴1万以及契税补贴1万,共计4万元的购房补贴;同时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其购房时实际可减轻84万额度的购房资金压力。
以上购房补贴政策全部推行至今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财政、税务、教育、公安及不动产等部门,将指派业务骨干人员,实行联合办公,在市不动产中心开辟一站式受理窗口,全面优化受理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购房服务。
(二)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明确要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模式,实施保函替代监管资金、预售资金不可预见费差异化监管;建立房地产纾困基金,为企业释放流动资金;用实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落实阶段性税费政策;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推行“拿地即办证、交地即开工”,采取容缺受理、提前介入、并联办理等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这些政策的施行,将会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有力保障项目按时交楼,提振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通知》对标国家、省最新政策要求,从供需两端发力,“真金白银”惠民,“精准高效”助企,力促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相关文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主题词: 白银 惠民 高效 房地产市场 健康 的通知
N001-2023-0000210 | 文 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06-28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 |